【市直区】六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拍卖诚信企业名录招标项目成交公示
【市直区】六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拍卖诚信企业名录招标项目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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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05-26
六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拍卖诚信企业名录招标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六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拍卖诚信企业名录招标项目 |
项目编号 | LAZQ111*****005***** |
发包人 | 六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
代理单位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入围单位 | 1、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2、金诺国际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3、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 4、安徽金六和拍卖有限公司 5、安徽邦德拍卖有限公司 6、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7、安徽金联拍卖有限公司 8、六安市源亨拍卖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2年5月26日-2022年5月31日 |
备注 | 1、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日如无异议,将正式生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向发包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2.3被质疑人名称; 2.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2.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3.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3.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4、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单位提起投诉。 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6、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报相关主管予以处理。 6.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6.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的。 7、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9楼法务办公室 联系人:张律师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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