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YCGJS1161-******-01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道路泊位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于2022年3月18日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4月12日9时0分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浙江信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宜昌优智科技有限公司 | 宜昌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43(元) | *******.43(元) | ********.66(元) | 质量目标 | 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且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 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 履约期限(天) | 120 日历天(包含供货、安装、运输、调试等相关工程),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 120日历天(包含供货、安装、运输、调试等相关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 120 日历天(包含供货、安装、运输、调试等相关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D*********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浙)JZ安许证字(2019)****** | (鄂)JZ安许证字(2022)****** | (鄂)JZ安许证字(2020)******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胡嶙峋,建造师注册证书,浙133*****013***** | 李智慧,建造师注册证书,鄂141*****017***** | 李江莉,建造师注册证书,鄂133*****021***** | 技术负责人 | 虞佩佩,职称证,Z330*****004****** | 刘涛,职称证,C190*****900419 | 李江,职称证,E********08262 | 安全员 | 王栋,安全生产考核证,浙建安C(2021)******* | 王志荣,安全生产考核证,鄂建安C2(2021)******* | 张彦,安全生产考核证,鄂建安C2(2019)***2916 | 施工员 | 凌富利,岗位证,0331710393317008864 | 张巍,岗位证,0422210100112***001 | 周元朋,岗位证,042211003***71***036 | 质量员 | 石定波,岗位证,0331710893317004813 | 黄叶,岗位证,04220106***11***054 | 龚俊,岗位证,04221108***71***032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浙江信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江北区静态交通智慧停车管理建设(一期)项目 | 1685.5 | 虞佩佩 | | 宁波东部新城智慧停车系统工程项目 | 1775.0953 | 赖琼 | | 鄞州区智慧停车第六批次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阶段) | 3257.2381 | 李达军 | | 宜昌优智科技有限公司 | | | | | 宜昌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2年4月12日10:15时(北京时间)在荆州市和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远程异地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性审查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性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湖北唐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是电子注册证书,属无效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评审要求,予以废标;其余3家投标人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综合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的综合标进行评审并打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经济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打分。 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人得分进行汇总,并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单位。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信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宜昌优智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宜昌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柳秋萍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谢小倩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4月13日17时30分至2022年4月18日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777172667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362018 3.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6856985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685127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