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2年“周末剧场”舞台建设项目询价结果公告
南陵县2022年“周末剧场”舞台建设项目询价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陵县2022年“周末剧场”舞台建设项目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舜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弋江镇徐湖路和园小区门面15-11号。
中标金额:******.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建设地点 | 建设要求 | 备注 |
1 | 籍山镇阳光小区文化广场 | 统一主题标识(可亮化),舞台面积不低于160平方米(10米深x16米宽),高度不低于1米。 | 含南陵广场Logo一组。 |
四、评审询价名单:
杨良球、桂安琪、吴天宇、方震、黎晴、郑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询价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南陵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文化股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南陵县籍山镇广电大楼7楼,联系电话:055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陵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南陵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项目联系人:桂安琪
项目联系方式:15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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