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技术支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技术支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一、项目编号:NTHH*******(XJ08)-2;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技术支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掌政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687室;

成交金额:3.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技术支持服务。

2.服务范围:提供采购人的微信公众平台所需技术支持服务。

3.服务要求:

(1)按照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时间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2)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指定的信息,如图文资料、活动策划案、技术相关细节的资料后,应当及时安排文案策划、图文设计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提供信息采集,图片处理等相关服务(若甲方需要在图文发布中指定使用到某类图片,则该图片应由甲方提供并由甲方承担与此相关的版权责任。)。

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起计的1年(12个月)。

5.服务标准:

(1)提供的服务和推送的信息内容需具有有效的传播效果;

(2)配专人策划、编撰、发布优质图文消息,按期优化内容运营,提升采购人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并快速收集、回复、解决用户反馈意见;

(3)确保推送信息内容无政治性、文字性、功能使用性、排版性错误;

(4)所有发布内容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避免侵权等法律问题产生。

(5)服务供应商应保守在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获知的采购人的保密信息。

(6)采购人向服务供应商提供的信息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相关结果,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应对该等信息予以保密,除非采购人将其设置为公开或者发送给指定对象,服务供应商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公开该等信息。。

五、询价小组名单:田超、顾诗枢、仲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承担,并按¥3,000.00元的标准一次性收取;本次项目代理服务收费0.3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长康路28号;

联系人:韦莹莹;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楼;

联系人:戴健秋;联系电话: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健康委员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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