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新高速公路项目第一合同段4标混凝土拌合站生产及运输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新高速公路项目第一合同段4标混凝土拌合站生产及运输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新高速公路项目第一合同段4标

混凝土拌合站建设(含试验室建设)、混凝土生产及运输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新高速公路项目第一合同段4标混凝土拌合站建设(含试验室建设)、混凝土生产及运输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小组推荐了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广西晶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湖南生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华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

********.51

********.51

质量

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砼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砼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砼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工期(服务期)

预计28个月

预计28个月

预计28个月

评标基准价

********.23

评标得分

94.48

92.32

91.84

现场负责人

吴宗辉

陈勇武

刘建国

公示期为3日(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8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有关部门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有关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告。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周先生、刘先生

电 话:187*****361177*****809

电子邮件:**********@qq.com

异议受理部门: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183*****377

电子邮件:*********@qq.com

投诉受理部门: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谭女士

电 话:173*****387

电子邮件:********@qq.com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5日

标签: 新新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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