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净化系统-中标公告

除尘净化系统-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2-05-30 14:35:12

标段名称:除尘净化系统

标段编号:0736-ZB********/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名称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第一名

吉林洁欣环保有限公司*******

第二名

格鼎机电有限公司*******

第三名

沈阳科英斯通实业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四川铭洋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的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规范; 3)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相关产品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标书中还需附有除尘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原厂授权,不接受二级授权,如原厂商为境外公司,可提供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具备授权资格的子公司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及制造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不合格
被否决投标人二:吉林省格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
1重要技术指标4★1.1.2、滤材采用纳米覆膜阻燃滤材,性能及参数参照或相当于唐纳森、戈尔、KELLER的品牌标准。投标方需提供第三方的检测报告。滤筒上要求有厂家标识及必须为原厂生产的产品的标识,对粒径0.3μm以上的烟尘除尘效率不小于99.9%,过滤风速<0.8m/min。不合格
被否决投标人三: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相关业绩不少于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需要提供单个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450万元的弧焊类除尘项目业绩合同1个。(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附投标人本身签署的与本次投标代理产品品牌一致的相关业绩,或附投标人本次投标代理产品的制造商签署的业绩),投标文件中应附有供货合同复印件及验收单(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用以说明具备所投标相关的同类设备生产、大修改造、调试及技术支持的能力;不合格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刘世尧

电话:188*****179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7日

,吉林,长春市,山东,四川,沈阳,长春,吉林,073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净化系统 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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