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经济开发区合成革园区、步云路信号灯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萧县经济开发区合成革园区、步云路信号灯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萧县经济开发区合成革园区、步云路信号灯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S********
二、项目名称:萧县经济开发区合成革园区、步云路信号灯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萧县中大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萧县龙城镇中山路中段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机动车满屏信号灯 品牌(如有):赛诺杰 规格型号:JD400-3-SW-3YA 数量:15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娟(组长)、程雪芹、王亚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规定,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人民路公园道一号5栋2901室,联系电话189*****060。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萧县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
地 址:萧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杨主任180*****089
名 称: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人民路公园道一号5栋2901室
联系方式:纪工 189*****060
项目联系人:纪工
电 话:189*****060
十、附件
1.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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