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HDLCG-********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加装院内电梯及安装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62.51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具体时间根据招标采购单位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2月-2022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2022年2月-2022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 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电梯设备生产厂商须具备①[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B 级及以上)];或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2)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须具备[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 B 级及以上)]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4月29日至 2022年5月9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份,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六、其他补充事宜6.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6.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5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6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qq.com,邮件标题请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187*****577),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5月9日17:00,投标当日将确认函原件交代理机构。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33号
联 系 人:苗敏辉
联系电话:173*****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26号建工大厦4楼A区
联 系 人:邬爽
联系电话:0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爽
电 话:187*****577
八、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7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供应商务必预留充足的时间量。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开标仪式后,投标供应商应立即离开开标现场,不得擅自逗留,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有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另需提供有效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
4、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需进行其他活动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