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房屋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专用房屋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专用房屋建设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兴安盟公告时间2022年05月30日15:17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洪飞
项目联系电话159*****669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洪飞159*****66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2-JLBFOD-G1008

采购项目名称:专用房屋建设工程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三、其他补充事宜

我部于2022年5月组织专用房屋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专用房屋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2-JLBFOD-G1008

三、资格预审结果: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桐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河南万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吉林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

山西亿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请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公示期结束后统一领取招标文件。

五、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2022年5月30日-6月1日

(二)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本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三)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室

邮编:******

质疑联系人:于洪飞

联系电话:159*****669

2022年5月30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室            

联系方式:于洪飞159*****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洪飞

电 话:  159*****669

 

标签: 预审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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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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