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阳县2021年节约型机关创建总体工作开展情况及评价结果的公示
关于绥阳县2021年节约型机关创建总体工作开展情况及评价结果的公示
按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关于做好节约型机关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绥后勤通〔2020〕4号)文件要求,2021年9月,全县第二批次21家创建单位对照《绥阳县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从强化目标管理、完善制度机制、推行绿色办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宣传教育五个方面开展创建工作;并对创建工作成效开展自评,将自评报告和印证材料通过“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网—示范创建”平台完成上报工作。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于2021年10月,完成了第二批21家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初评验收;又于2021年12月1日至9日,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对创建单位开展了现场复核验收工作。根据初评及复核验收结果,第二批21家创建单位评价分值均为80分以上,全部达标;为此,拟推荐县公安局等21家公共机构为贵州省2021年节约型机关(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内,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公示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受理单位:绥阳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绥阳县行政办公中心一楼,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51 - ********。
附件: 2021年节约型机关拟推荐名单
绥阳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1日
附件
2021年节约型机关拟推荐名单
(21家单位)
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教体局、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文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团委、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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