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澳办事处一级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结果公告

关于南澳办事处一级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结果公告

关于南澳办事处一级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南澳办事处一级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

深圳市南澳新大股份合作公司在履行南澳办事处一级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服务项目期间,保质保量完成合同服务相关内容,按时提交月报、巡查日志等相关资料,服务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发生违建、抢种果树、水土流失等破坏水质事件。经对该公司履行2021-2022年度项目合同的服务、质量、人员配备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得分95分;同时结合前3个季度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分,平均得分为94.75分,综合考核等级为优。按照合同规定,履约评价为“优”的,继续与深圳市南澳新大股份合作公司签订南澳办事处一级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服务项目,本次为第二次续签。

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南澳新大股份合作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服务内容和承诺:

1.对南澳办事处划定的一级水源保护区面积共计2.37平方公里进行常态化巡查,其中枫木浪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面积1.68平方公里,香车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面积0.69平方公里。

2.负责一级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填写巡查日志;负责水源保护区的水体、边坡、涵养林及水土保持的监控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污染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等行为。

3.做好水源保护区的土地管理、防火管理、治安管理等工作。

4.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从2022年6月16至2023年6月15日止。

5.承诺至少安排4名工作人员,自备巡查车辆。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南澳办事处水头沙东沙路6号

联系人:黄春如

联系电话:135*****676

传真: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年5月31日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二)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三)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保护区 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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