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监控平台采购

校车监控平台采购

校车监控平台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BFFFN*****

二、项目名称:校车监控平台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明光路16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壹拾壹万贰仟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校车监控平台采购

服务范围

为教育、公安等校车安全管理部门搭建合肥市(含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统一的校车监控平台采购;向市、县(市)区教育、公安等校车安全管理部门提供校车运行监控服务,完成车辆动态监控职能,并通过平台对学校和校车运营单位校车安全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监管。

服务要求

为合肥市教育、公安等校车安全管理部门搭建合肥市统一的校车监控平台采购,包含动态监控管理平台系统软件;系统运行所需的机房、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动态监控工作所需的办公场地、监控屏幕及办公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期满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续签合同综合单价不变。

服务标准

校车监控平台采购建设:利用现有校车监控平台采购,平台符合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 求》(JT/T 796—2011);提供建筑面积85平方米的规整封闭场地,用于校车动态监控服务,并配备监控大屏、监控坐席、监控电脑等基础设施设备;提供信息化专业机房,用于校车监控平台采购的系统运行及数据存储,包含机房基础建设、供电接入及保障、网络接入及保障、服务器设备、数据存储设备、机房环境保障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江海,马廷和,李邦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校车监控平台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教育局

地址: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丽君

电话:0551-****************

标签: 校车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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