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昌工业园主干道(黎阳A线至华兴玻璃厂)预中标结果

羊昌工业园主干道(黎阳A线至华兴玻璃厂)预中标结果



平坝县羊昌工业园主干道(黎阳A线至华兴玻璃厂)项目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4) 512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黔中新兴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委托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平坝县羊昌工业园主干道(黎阳A线至华兴玻璃厂)项目(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 104号)已于2014年10月11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2.12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钟贵林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苏132*****0838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4.77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谢海水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赣136*****0993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桂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4.27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谭 宏

项目负责人资质: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桂145*****1036

中标结果公示至 2014年10月29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平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 10月 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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