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昌工业园主干道(黎阳A线至华兴玻璃厂)预中标结果
羊昌工业园主干道(黎阳A线至华兴玻璃厂)预中标结果
平坝县羊昌工业园主干道(黎阳A线至华兴玻璃厂)项目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4) 512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黔中新兴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委托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平坝县羊昌工业园主干道(黎阳A线至华兴玻璃厂)项目(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 104号)已于2014年10月11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2.12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钟贵林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苏132*****0838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4.77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谢海水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赣136*****0993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桂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4.27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谭 宏
项目负责人资质: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桂145*****1036
中标结果公示至 2014年10月29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平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 10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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