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传媒学院教学空间及实训空间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项目结果公告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传媒学院教学空间及实训空间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项目结果公告

说明: 未标题-2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信息传媒学院教学空间及实训空间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NMGZCS-C-G-******

采 购 人: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内蒙古恩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


第一章磋商邀请

内蒙古恩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信息传媒学院教学空间及实训空间建设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参加。

.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信息传媒学院教学空间及实训空间建设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项目流水号[2021]*****

采购文件编号:NMGZCS-C-G-******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1

信息传媒学院教学空间及实训空间建设工程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196.2932万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期限:2021年07月01日至07月0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六路宇泰商务广场B座803;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恩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其他材料

4.1 提供供应商近一年(2020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加盖公章)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需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满三个月,无需提供;

4.2 提供供应商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如按年度或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保资金的需要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据;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成立至报名提交材料之日不足三个月)无需提供以上两项;

4.3 供应商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5 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请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6 供应商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含查询截图xwqy.gsxt.gov.cn/)、监狱企业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4.7 企业简介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

注: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并胶装成册。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2日上午9: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六路宇泰商务广场B座803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2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六路宇泰商务广场B座803开标室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恩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六路宇泰商务广场B座803
联 系 人:徐晓虹

联系电话:188*****757
账户名称:内蒙古恩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支行
账 号:150*****668*********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西村前街1号
联 系 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471-*******

内蒙古恩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分包情况

共1包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4

评标方式

现场评标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6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同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

7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

8

响应文件数量、编制及密封

(1) 正本1份 副本2份

(2) 《首轮报价一览表》装订在响应文件的正、副本中,正副本价格如有出入,以正本价格为准。唱价时直接唱出正本价格。

(3)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版一份(U盘)需单独密封递交;

(4)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单独的密封袋内,并注明“正本”、 “副本” 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副本盖骑缝章)

磋商响应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封袋上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采用胶贴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

9

成交人确定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10

备选方案

不允许

11

联合体投标

包1:不接受

12

采购机构代理费用

收取

13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14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贰万叁仟元整)

保证金形式:电汇, 须由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递交时间:开标时间截止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内蒙古恩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支行

账 号:150*****668*********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联系人:张雪芳
4、咨询电话:153*****241

15

有效供应商数

包1: 3

此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或直接废

标;文件中其他描述若与此规定矛盾以此为准。

.说明

1.总则
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4.当事人
4.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特指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4.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本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内蒙古恩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4 “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4.5“成交人”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5.合格的供应商
5.1 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6.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分部分。

6.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6.3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4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6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7 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投标,以主体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7.1 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否则视为无效
7.2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7.3 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8.现场踏勘
8.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8.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8.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9.其他条款
无论中标与否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者变更公告进行通知。澄清或者变更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的构成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
2.1 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2 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如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2.4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注: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开户银行、行号、开户单位、账号和磋商文件本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合同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未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磋商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磋商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磋商文件和成交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7.样品(演示)

7.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7.2开标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7.3评审结束后,成交人与采购人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成交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未成交供应商将样品自行带回。

.开标、评审、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发放
1.开标程序
1.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会议相关人员姓名;
(3)供应商及采购人代表对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

(4)工作人员唱标;
(5)供应商确认唱标内容;

(6)开标结束,响应文件移交磋商小组

1.2开标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2.评审(详见第六章)

3.结果公告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将成交结果以公告形式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成交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4.成交通知书发放
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成交人可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询问、质疑与投诉
1.
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
为了使提出的询问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回复,询问采用实名制,询问内容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亲自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询问。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对磋商文件质疑的,还需提供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在供应商系统中自行截图)。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且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5供应商在提出质疑时,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质疑函范本要求提出和制作,否则,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质疑的,一经查实,将上报监督部门,并给以相应处罚。
2.6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质疑采用实名制,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
联系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通讯地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程序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第三章合同

.合同要求修改
1.
一般要求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1.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4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 合同格式及内容
2.1具体格式见本磋商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响应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
2.2《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合同法》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


(GF—2017—0201)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采购文件编号:

内部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年月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财政批准文号:  

4.采购文件编号:。

5.采购代理机构:。

6.资金来源: 

7.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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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日。

计划竣工日期: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文件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九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乙方一份、甲方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内蒙古建筑职业 承包人:

(公章) 技术学院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 开户银行:

海拉尔东路支行

账 号:410*****111******* 账 号:

行 号:313*****00167 行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合同条款部分。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

   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    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    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    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 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  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  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  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  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 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

(3)。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完工后付中标价的 %,审计完工后,无质量问题,多长时间内按照审定价格付清全款。(此条款可根据工程类型调整,由采购部门与财务处协商确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是否有进度款。(此条款可根据工程类型调整,由采购部门与财务处协商确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4.4.3为防止施工单位故意高估冒算工程结算金额,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含跟踪审计中的申报工程进度款)审计费用采取校方和施工方共同承担的办法,施工方所负担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具体规定如下:

(1)工程报审费核减额在10%以内(含10%)的,其审计费由学校支付。

(2)工程报审费核减额在10%-20%(含20%)以上的,超过10%部分其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额支付。

(3)工程报审费核减额达20%以上的,其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额支付。(执行内建院发【2017】5号文件)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交纳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交纳采购合同金额 3 %的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计小写:#######元整),质保期满,在产品无质量问题或已履行了质量保证义务且无违约的前提下,一次性无息退还。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必须完整填写)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必须填写)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投标文件里的保修承诺全部写在下面横线内)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必须完整填写)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月日

附件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月日


附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月日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必须完整填写)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必须完整填写)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必须完整填写)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工期:4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呼和浩特市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验收要求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履约保证金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包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1

信息传媒学院教学空间及实训空间建设工程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196.2932万元

3、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章供应商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供应商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六章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3.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与供应商进行分别磋商;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1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4.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更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上传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一致);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说明:在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8.废标(终止)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形除外;
(4)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9.定标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人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小型、微型企业)

6%

评审价=投标总报价×(1-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6%(不再享受本表序号3的价格扣除)

评审价=投标总报价×(1-6%)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审价=投标总报价×(1-2%)

注:1)上述评审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供应商及其所投核心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3)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供应商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xwqy.gsxt.gov.cn/)对供应商和核心设备制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3)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三、评审程序
1.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2. 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5.综合评分(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表)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汇总、排序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上述相同的,按照提供优先采购产品证明材料的数量进行排序;以上均相同的属于保护环境、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优先。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合同包1(装修工程)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资格性

检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审查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供应商近一年(2020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加盖公章)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需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满三个月,无需提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如按年度或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保资金的需要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据;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成立至报名提交材料之日不足三个月)无需提供以上两项;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审查供应商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审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信用记录

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审查查询截图)、监狱企业(审查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审查相关证明材料)

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

注:1、不合格划×,合格划√;

2、由评委会对上述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

审查

投标及保证金缴纳情况

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审查汇款凭证)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格式、文字、目录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

主要商务条款

审查供应商出具的“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且进行签署、盖章。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

1.明确所投标的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或工程量; 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其他要求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

注:1、不合格划×,合格划√;

2、半数以上评委认为竞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不合格的,未能通过初步评审,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表三详细评审表: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50.0分

2、商务部分20.0分

3、报价得分30.0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值 × 100%

技术部分(50.0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5分)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规范、全面完整,叙述清楚,能够指导施工,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满足施工要求的最多5分;内容基本完整且编制基本合理最多3分;内容不完整且编制不合理的不得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

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有充分保障的得8-10分;施工方案可行,技术措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有保障的得5-7分;施工方案基本可行,技术措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有一定保障的得1-4分,没有不得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

针对工程的质量通病、难点分析深刻、准确,提出了科学可行的技术措施及解决方案,完善得5分,基本完善得3-4分,不完善得1-2分,没有不得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0分)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关键节点、关键线路明确,在技术、组织、经济等方面有可靠的保证措施,且满足投标须知要求工期的得7-1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基本合理可行,且满足投标须知要求工期的得4-6分,没有不得分。

资源配备计划管理机构(5分)

拟投入本工程劳动力的配置计划,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满足工程的合理程度,最多得5分。

资源配备计划机械设备(5分)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先进性,满足工程的合理程度,最多得5分。

任职资格与业绩

(5分)

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得2分;为中级工程师得1分;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项目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其他主要人员(5分)

专职施工员、材料、质检、安全、资料人员的数量满足施工要求,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满分5分,每少一项扣1分。

商务部分(20分)

投标企业业绩 (10.0分)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企业提供类似业绩(装饰装修类):每个2分,最高10分;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得分)。

投标项目经理业绩 (10.0分)

2018年1月1日至今:项目经理提供类似业绩(装饰装修类):每个2分,最高10分;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得分)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

格式一: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包号: 第包(若项目分包时使用)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格式二

响应文件目录

一、投标承诺书
二、首轮报价表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七、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八、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十、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十一、信用记录
十二、特定资格要求
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求满足的资格要求
十四、工程量清单
十五、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十六、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十七、项目组成人员
十八、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十九、项目经理业绩

二十、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三

投标承诺书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恩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按照已收到的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要求,经我方 (供应商名称)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执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

2. 我方同意磋商文件关于投标有效期的所有规定。
3. 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4. 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5.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 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要求、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并严格执行和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 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损失部分、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
(4)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磋商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开户银行:账号/行号:

供应商法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格式四:

首轮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元)

大 写:

小 写:

计划工期:

施工地点: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格式、内容和签署、盖章必须完整。
4. 《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五: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反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正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反面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格式六:

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缴纳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七: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主管部门

经济类型

资质等级

单 位

简 介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 位

概 况

职工总人数

技术人员

生产工人

经营人员

万元

生产性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万元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主要资质

证书

质量保证体系

注:表格不够可另附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格式十一: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我公司具备履行本次投标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 日


格式十二: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次投标项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声明: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十三:信用记录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格式十四: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格式十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求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声明(含查询截图xwqy.gsxt.gov.cn/)、监狱企业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十六:工程量清单


格式十七:

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可以完全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主要商务条款要求(如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投标有效期、采购资金支付、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等)。若有不符合或未按承诺履行的,后果和责任自负。
如有优于磋商文件主要商务要求的请在此承诺书中说明。
具体优于内容(如标的提供的时间、地点,质保期等)。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十八: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包括总体施工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格式十九:项目组成人员

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本项目

拟任职务

学历

职称或

执业资格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1

2

3

……

按磋商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

注:

1.本项目拟任职务处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项目服务人员、技术人员、专职施工、材料、质检、安全、资料人员等。

2.如投标人中标,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


格式二十:

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合同总价

签订时间

1

2

3

4

供应商根据上述业绩情况后附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


格式二十一:项目经理业绩(装饰装修类)

项目经理业绩表

序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合同总价

签订时间

1

2

3

4

供应商根据上述业绩情况后附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


格式二十二:

各类证明材料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202*****135857*****547*****
,内蒙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 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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