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实验室用房室内装修工程预中标结果
环境保护局实验室用房室内装修工程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丰都县环境保护局实验室用房室内装修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49709 | |||||||
招 标 人 | 丰都县环境保护局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沙坪坝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海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138.154781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丰都县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丰都县监察局 | ||||||||
丰都县建委 | ||||||||
招标人:丰都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0月24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 公司14年10月 24 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丰都县环境保护局实验室用房室内装修工程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08]2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规模:装修工程总面积约为11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45万元。
2.2 建设地点: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路321号。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室内装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所示内容。
2.5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与本工程工程规模、结构形式相类似的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指:已完工的装修面积在1000平方米、结算金额140万元以上的公共设施室内装修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5日起到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
4.2 2014年10月22日12时00分前通过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银行申请开通;没注册的需提前到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并审核原件。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10月 23日10时30分,
递交地址: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丰都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路321号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二村重钢电讯大楼
联 系 人: 蒋朝林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70702532 电 话:152*****847
传 真: 传 真:68846634
2014年9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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