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万里绿水长廊建设考核结果的通报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万里绿水长廊建设考核结果的通报

吉河办〔2022〕1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州)人民政府:

按照《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吉林省河湖长制及万里绿水长廊建设省级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万里绿水长廊建设项目奖补方案的通知》要求,经考核组现场考核、会议研究、综合评选、网上公示、省领导批准,评选出了10个绿水长廊项目建设较好的市本级、县(市、区),分别为:辽源市(本级)、白山市(本级)、四平市(本级)、伊通县、大安市、通化市(本级)、龙井市、东辽县、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前述每个市本级、县(市、区)发放2022年省水利发展补助资金安排的河湖长制专项奖补资金500万元。

奖补资金的使用要按照《吉林省水利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与管理。各地要建立项目库,抓紧开展前期工作,按项目审批程序报省水利厅审批,同时报省财政厅备案。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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