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区】【成交公示】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公示中】
【市直区】【成交公示】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公示中】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2-017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讯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与蓝溪路交汇处六安百盛大市场
中标(成交)金额:叁柒拾贰万陆仟陆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庭审主机:SVR2931-B08EI-S (品牌:苏州科达KEDACOM)等 服务范围:智能庭审语音系统租用、法院庭审直播服务、互联网科技法庭租用、在线音视频调解平台租用 服务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提供原厂叁年质保承诺函扫描件。(标后核验) 2.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方式,包括且不限于电话、传真、远程支持、邮件、现场服务、投诉受理等,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接到故障电话后立即响应,当有关方式(例如书面指导、电话指导、远端维护)均无法解决问题时,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以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1小时)。对于无法及时解决的故障,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临时应急方案。若负责维保的技术人员不能排除故障,中标供应商需立即通知设备原厂商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投标人需要保证原法庭音频及显示设备可利旧,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4.投标人承诺所投庭审业务系统应与全省法院统建的法院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接。 5.投标人承诺所投法院智慧视频融合平台及庭审业务系统应能适配中院已部署国产化电脑使用。 服务时间:180日 服务标准:针对法院信息化系统多、专业化程度高的情况,要求成交供应商组建专业化的运维服务团队负责所有系统的维保支撑及关键系统设备维护,从而有效保障当前法院系统各类设备的健康度和运行稳定性,延长使用周期,满足新的业务办公需求。 为此本项目拟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对各智能化软硬件系统进行统一运维管理,同时要求成交供应商为信息化建设及发展需要提供整体规划、咨询等技术支撑。 |
五、评审专家名单:翟厚松、吴康圣、孙贤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张文阳)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中路152号、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口
联系方式:0564-*******、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记录声明函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服务范围、要求、标准、时间
4.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6月1日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2-017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讯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与蓝溪路交汇处六安百盛大市场
中标(成交)金额:叁柒拾贰万陆仟陆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庭审主机:SVR2931-B08EI-S (品牌:苏州科达KEDACOM)等 服务范围:智能庭审语音系统租用、法院庭审直播服务、互联网科技法庭租用、在线音视频调解平台租用 服务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提供原厂叁年质保承诺函扫描件。(标后核验) 2.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方式,包括且不限于电话、传真、远程支持、邮件、现场服务、投诉受理等,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接到故障电话后立即响应,当有关方式(例如书面指导、电话指导、远端维护)均无法解决问题时,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以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1小时)。对于无法及时解决的故障,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临时应急方案。若负责维保的技术人员不能排除故障,中标供应商需立即通知设备原厂商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投标人需要保证原法庭音频及显示设备可利旧,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4.投标人承诺所投庭审业务系统应与全省法院统建的法院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接。 5.投标人承诺所投法院智慧视频融合平台及庭审业务系统应能适配中院已部署国产化电脑使用。 服务时间:180日 服务标准:针对法院信息化系统多、专业化程度高的情况,要求成交供应商组建专业化的运维服务团队负责所有系统的维保支撑及关键系统设备维护,从而有效保障当前法院系统各类设备的健康度和运行稳定性,延长使用周期,满足新的业务办公需求。 为此本项目拟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对各智能化软硬件系统进行统一运维管理,同时要求成交供应商为信息化建设及发展需要提供整体规划、咨询等技术支撑。 |
五、评审专家名单:翟厚松、吴康圣、孙贤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张文阳)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中路152号、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口
联系方式:0564-*******、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记录声明函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服务范围、要求、标准、时间
4.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6月1日
招标
|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