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人民政府、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南洋镇境内。

2、工程规模:计划总投资约为6000万元。

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5、发包范围: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个标段,施工招标内容为:

一标段(盐东镇李灶居委会):土地平整2726亩、泵站14座、疏浚沟渠39.81公里、衬砌明渠4.74公里、机耕桥14座、涵洞160座、其他水利措施3540个、高效节水灌溉250亩、硬质路15.36公里、输变电线路1.35公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南洋镇青墩村):泵站4座、衬砌明渠3.35公里、机耕桥7座、涵洞130座、其他水利措施1850个、高效节水灌溉400亩、硬质路10.34公里、输变电线路0.5公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南洋镇月青村):泵站3座、机耕桥12座、涵洞135座、其他水利措施434个、高效节水灌溉350亩、硬质路5.72公里、输变电线路0.3公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南洋镇利民村):泵站2座、衬砌明渠1.41公里、机耕桥12座、涵洞136座、其他水利措施767个、硬质路2.99公里、输变电线路0.15公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对上述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各投标人可同时投个标段,但只能中壹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独立法人,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须保证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之间互不兼职。

4.一标段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额1100万元及以上工程且质量等级达合格的施工业绩。注:业绩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确认;二、三标段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工程且质量等级达合格的施工业绩。注:业绩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确认;四标段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额350万元及以上工程且质量等级达合格的施工业绩。注:业绩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确认。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7.1投标申请人须确保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7.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7.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7.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退休职工担任项目负责人。

7.4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10日17:30时前登录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TGFSu9cGqbe_rcEPM5Bdw 提取码:1234)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附件,并按工本费缴纳方式附件所示方式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补充答疑通知的领取方式:对招投标无直接影响的,发送至各投标人预留邮箱,请注意查收,不再另行通知。如对招投标产生直接影响的,将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充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一标段(盐东镇李灶居委会):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二标段(南洋镇青墩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三标段(南洋镇月青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四标段(南洋镇利民村):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仅需缴纳保证金金额最高标段的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其基本帐户直接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收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账号:427*****0009072 ;开户银行:农行盐城环城支行。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的“不见面开标须知”。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具体标段划分、开评标顺序等相关内容均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com/)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http://ggzy.yancheng.gov.cn/)。

十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三、特别说明:

1、本工程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盖章):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夏主任联系电话:151*****329

招标单位(盖章):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盛主任 联系电话:138*****83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康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工 联系电话:153*****581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2/6/21 9:00:00,开标场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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