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5份总第175号迪庆州香格里拉市2016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北门片区改造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5份总第175号迪庆州香格里拉市2016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北门片区改造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2年第5号
(总第175号)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2016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北门片区改造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对迪庆州香格里拉市2016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北门片区改造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香格里拉市属于涉藏地区,出于历史文化及生态保护的需求,不适合大范围拆除集中安置的传统改造模式。根据实际情况,香格里拉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的主要方式为:对分散于城中村中的D级危房进行拆除后原址新建,C级及以上危房进行加固改造,同时通过对片区内基础设施进行完善,使上述区域内棚户区受益,达到改造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⑴住房改造:对北门片区内危旧住房进行改造,共647户,其中D级危房126户,C级及以上危房521户。主要方式为D级危房进行拆除后原址新建的方式,C级及以上危房采取加固维修的方式,统一规划、统一实施改造;
⑵基础设施:完善主要对棚户区范围内基础配套设施进行完善,包括道路、给排水、照明、通信、供暖、环卫设施等完善;
⑶改造道路长度116.57千米,配套管网工程43千米,供暖管网2.46千米,供暖入户647户。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451.14万元。
(二)少计待摊投资24.58万元。
(三)拖欠小微企业账款49.13万元。
(四)少缴纳印花税4.57万元(最终以国家税务局核准金额为准,暂按合同金额测算)。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审计处理处罚:一是对多计工程价款5451.14万元的问题,责成香格里拉市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指挥部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并进行相关账务调整;二是对少计待摊投资24.58万元的问题,责成香格里拉市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应准确核算项目成本,按照确定的项目投资金额作相应的账务调整;三是对拖欠小微企业账款49.13万元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及时支付欠款;四是对少缴纳印花税4.57万元,要求香格里拉市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应及时缴纳合同印花税,并按要求计入项目成本。
审计建议:(一)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审批程序相关规定进行项目服务单位招标采购。(二)完善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按合同约定及时清算合同款。(三)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的管理,严禁违反相关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工程项目。(四)加强工程建设经济活动的监管,严格遵照建设流程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按照工程管理相关规定完善项目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五)建设单位按照审计审定的项目投资总额与相关单位结清账务并作相应的账务调整,及时将项目结余资金原渠道退回。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香格里拉市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对发现的问题均尚未完成整改。
对于未整改完成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踪监督其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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