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横望交通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马鞍山市横望交通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ZZJY-0-H-2022-0564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横望交通有限公司车辆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市信宝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博望区博望镇镇西工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小型汽车 C

品牌:斯柯达牌

规格型号:SVW*****CT

数量:1辆

单价:******.00元

名称:多用途货车

品牌:江铃牌

规格型号:JX1033TSF6

数量:1辆

单价:******.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同、姜有斌、聂燕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701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督查室

联系电话:05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横望交通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横望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荣博佳苑小区商业5号楼

联系方式:聂燕飞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方式: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美、罗晶晶

电话:0555-**************

十、附件

0564采购文件.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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