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行与嘉荫县亿通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嘉荫县海华酒店、乔磊、乔海军、梁少青、伊春万通祥木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行与嘉荫县亿通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嘉荫县海华酒店、乔磊、乔海军、梁少青、伊春万通祥木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4日10时至2022年7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嘉荫县海华酒店,坐落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临江委,建筑面积3703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宾馆;土地类型为商服,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面积2910.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1月21日。

评估价:********.00元,起拍价:********.00元,保证金:*******.00元,加价幅度:*****.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看样时间定于2022年7月3日前,根据预约情况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过期不再办理看样。联系电话:0458-*******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真伪保证,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取得后,买受人应当于2022年7月15日前到本院办理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2年7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示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参与本次拍卖需要注册京东网账户。

十一、如您是首次参与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请您在标的物页面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提示首次参拍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

十二、拍卖竞价前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7月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其他涉案款项

收款银行:黑龙江省伊春市工商银行汇通支行

收款账号:090*****292********

(请通过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交纳拍卖余款)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如需上调U盾限额上限,请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银行注册卡到工行网点办理,企业客户请提前联系客户经理。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458-*******

法院咨询电话:0458-*******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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