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智慧检务(检察文化)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泰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智慧检务(检察文化)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泰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智慧检务(检察文化)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项目编号:[******]HJFJ[CS]*******作者: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发布时间:2022-06-06 17:53


泰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智慧检务(检察文化)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HJFJ[CS]*******-1)


一、项目编号:[******]HJFJ[CS]*******
二、项目名称:泰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智慧检务(检察文化)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HJFJ[CS]*******-1 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州德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福飞南路236号泉塘新城13#楼至19号楼连体1层36店面 ******.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HJFJ[CS]*******-1 包1
福州德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海康 DS-CK18FI 1 ****** ******.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王晖 (包1)
评审专家:姚文哲,朱夷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货物类项目按1.1%计取、服务类项目按0.8%记取);②收取方式: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支付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③缴纳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称: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账号:810*****000919 ④中标人退还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且盖章后,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政府采购系统备案。纸质合同送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加盖鉴证章留存备案一份。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HJFJ[CS]*******-1 包1 :*****
收取对象: 福州德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泰宁县城关金湖西路206号
联系方式:138*****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徐碧街道乾龙新村19幢二十六层8号
联系方式:0598-*******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丁文莉
电话:0598-*******


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标签: 智慧检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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