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城市管理局防汛应急抢险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灵璧县城市管理局防汛应急抢险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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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城市管理局防汛应急抢险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美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中环国际大厦A203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应急抢险排涝车

品牌(如有):中联牌

规格型号:ZBH5160TPSDFE6

数量:1辆

单价:¥******.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长江(组长)、王宁、刘绪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锦润悦府5栋9楼,联系电话:187*****988。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王陆生 139*****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中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锦润悦府5栋9楼

联系方式:王工 18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陆生 王工

电 话:139*****387 187*****9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情况

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4.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汛应急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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