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6-09 至 2022-06-10
撰写单位: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中心食堂和林业中心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凯盛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新区海滨路西

中标(成交)金额:88(%)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规划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供销安邦金樊一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旧门满族乡东河路166-1号AC

中标(成交)金额:8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中心食堂和林业中心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大中心食堂和林业中心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商对大中心食堂和林业中心食堂提供米面油类、蔬菜类、水果类、奶制品类、禽肉蛋类、豆制品类、水产类、干调类等货物和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1、供应商依据采购人当日18:00前提供的翌日采购计划进行送货。(送货时间:豆制品早6点前,肉禽水产类7点20前,蔬菜类8点30前,其他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情况与供应商协商确定。)2、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配送人员和专用配送车辆,并建立货物运输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装卸过程严防机械损伤。运抵后,由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采购人要求组织卫生清扫。3、供应商必须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严格从业人员管理,不得随意在采购人的工作区域内走动,严禁将采购人内部活动拍摄视频上传网络,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4、供应商所提供货物须有货物可追溯管理程序,允许采购人随时查阅货物各环节相关记录(包含货物采购记录、货物的合格证明及验收记录、货物进出仓记录、销售记录、须冷链运输的货物提供冷链运输记录、运输车辆和运输工具消毒记录等),记录保存期限为一年。5、供应商应按采购计划规定的品种、数量及要求提供货物。货物品种短缺时,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配补齐所缺品种。若要更换品种,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所提供的货物与采购计划或合同要求不符,或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之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替换原有不符或被损坏的货物。6、供应商须对采购人的采购计划、结算账户及其他信息严格保密。7、合同履约期间,出现如下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采购人接收到相关关于原材料质量的通报处罚;(2)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3)在采购、配送的过程中,如供应商人员或车辆出现各类事故,造成自身或他人疾病或伤亡等一切后果;(4)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监管安全事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规划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规划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商对规划食堂提供米面油类、蔬菜类、水果类、奶制品类、禽肉蛋类、豆制品类、水产类、干调类等货物和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1、供应商依据采购人当日18:00前提供的翌日采购计划进行送货。(送货时间:豆制品早6点前,肉禽水产类7点20前,蔬菜类8点30前,其他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情况与供应商协商确定。)2、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配送人员和专用配送车辆,并建立货物运输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装卸过程严防机械损伤。运抵后,由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采购人要求组织卫生清扫。3、供应商必须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严格从业人员管理,不得随意在采购人的工作区域内走动,严禁将采购人内部活动拍摄视频上传网络,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4、供应商所提供货物须有货物可追溯管理程序,允许采购人随时查阅货物各环节相关记录(包含货物采购记录、货物的合格证明及验收记录、货物进出仓记录、销售记录、须冷链运输的货物提供冷链运输记录、运输车辆和运输工具消毒记录等),记录保存期限为一年。5、供应商应按采购计划规定的品种、数量及要求提供货物。货物品种短缺时,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配补齐所缺品种。若要更换品种,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所提供的货物与采购计划或合同要求不符,或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之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替换原有不符或被损坏的货物。6、供应商须对采购人的采购计划、结算账户及其他信息严格保密。7、合同履约期间,出现如下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采购人接收到相关关于原材料质量的通报处罚;(2)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3)在采购、配送的过程中,如供应商人员或车辆出现各类事故,造成自身或他人疾病或伤亡等一切后果;(4)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监管安全事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月娥、张志武、佟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中心食堂和林业中心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014.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规划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14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丁主任(158*****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方式:孙鹏(178*****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鹏           

电 话:178*****9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自然服务中心(副食品配送服务)(4).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中心食堂和林业中心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凯盛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0.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规划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供销安邦金樊一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型.jp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配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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