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东路街道办事处、花山区商务局、花山区招商局大楼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湖东路街道办事处、花山区商务局、花山区招商局大楼物业服务
项目编号:AHQS-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5月30日
开标日期:2022年6月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马鞍山洁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青松一村6-108
成交金额:
*****.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王恩霞、黄详兰、李娓
采购人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艳阳路60号
邮编: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东湖蓝郡2栋224号(格林春天南大门对面150m)
邮编:
******联系人:芮雯
联系电话:0555-
*******公告期限:2022年6月9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及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街道办事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东湖蓝郡2栋222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