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升级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升级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 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4-11-04 07:08:11 | ||||
项目名称: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升级改造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1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科学技术部信息中心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颜女士 | 联系人: | 邢振国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lih@most.cn | 电子邮件: | xingzg@bis.com.cn | ||
开始日期: | 2014-10-17 13:46:17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B段 | ||
截止日期: | 2014-10-22 13:46:17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 | ||||
资质要求: | 1)在北京有常驻的研发团队或技术支持团队。2)有成熟的软件项目管理体系,通过ISO9000以上 或者 软件企业认证。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质量立司”是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新思软件)的经营理念。 我们承诺,将根据项目的时间要求、质量要求以及其他要求交付客户要求的项目成果。 我们承诺,我们将尽我们的最大努力,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新思软件)是浙大网新旗下信息技术服务事业集群的核心企业之一,专门从事软件的设计、开发、实施以及运维服务。新思软件的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拥有员工约1300多人,年营业收入约2.7亿元(注:合并报表数据)。公司自创办之日起,就坚持“质量立司”的经营理念,坚持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管理专家,使公司的软件开发质量不断提高; 通过精益的项目管理,不断提升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的能力;通过严格的安全管理,确保了客户的满意、安心和放心;通过明确而持续的人才战略,保证了公司源源不断的优秀人才供给,从而使得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经过几年来不懈的努力,新思软件在面向金融证券、铁路、电力、政府、医疗、流通等行业的系统开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承接过许多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大型重点项目的开发工作;同时在网络解决方案、工业控制、嵌入式开发、ERP、SAP实施、身份认证、数据加密等领域也拥有大量的固定客户。多年来,新思软件为国外众多的知名企业和政府团体提供过从设计开发到运行维护的一揽子系统服务工作,并与许多客户在长期的业务合作中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在国内,新思软件借助在设计、开发、实施、运维方面领先的国际项目经验,为公安部、科技部、国家信息中心、无锡市政府、铁岭市政府、华能集团、中国移动、中航信等知名企业和政务部门提供了优质的软件设计、开发、实施和运维服务。正是在这种互信互赖的合作基础上,使公司的业务得到了稳步地扩大和发展。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新思软件必将在更广阔的领域内为更多的客户提供更完美的服务。 | ||||
报价总金额: | 170,0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3家供应商都已上传服务承诺函。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170,0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