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河治理镇宁丁旗镇防洪工程建设施工预中标结果
全国中小河治理镇宁丁旗镇防洪工程建设施工预中标结果
全国中小河治理镇宁丁旗镇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4) 565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镇宁自治县水利局 (招标人)委托 贵州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处(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 581号) 已于2014 年 10 月29日10 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00元
中标工期: 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顾宏刚
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黔********5937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亚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79元
中标工期: 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余英
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黔********4842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同仁三江水电建筑施工有限公司
中标价: *******.32元
中标工期: 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叶斌
项目负责人资质: 水利水电一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贵152*****1967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4 年 11 月 6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 11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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