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江背镇人民政府江背镇2022年卫片图斑整改和拆违整治行动劳务外包(二片区)合同公告

长沙县江背镇人民政府江背镇2022年卫片图斑整改和拆违整治行动劳务外包(二片区)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0025-1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江背镇人民政府(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省三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江背镇2022年卫片图斑整改和拆违整治行动劳务外包(二片区)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2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折扣率(%)
1江背镇2022年卫片图斑整改和拆违整治行动劳务外包(二片区) 其他服务详见附件197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折扣率

(单位:%)

折扣后单价(元)

备注

1

普工

工日

/

/

97%

252.20

2

技术工

工日

水电氧割、泥木工

/

/

97%

291.00

3

高空作业工

工日

高空作业

/

/

97%

679.00

4

氧割设备、电镐

工日

/

/

97%

291.00

5

吊车

台班

25T

/

/

97%

2522.00

台班

30T

97%

3104.00

台班

50T

97%

5044.00

6

随车起重运输车

台班

12T

/

/

97%

1227.05

7

自卸汽车

台班

4T

/

/

97%

603.34

台班

5T

97%

705.19

台班

8T

97%

1211.53

8

货车

台班

30T

/

/

97%

1746.00

9

渣土车

台班

后八轮

/

/

97%

1841.06

10

小型拖拉机

台班

/

/

97%

357.93

11

挖掘机

台班

1m3以上

/

/

97%

2556.92

台班

1m3以下

97%

1534.54

12

叉车

台班

/

/

97%

1164.00

13

下水道疏通车

台班

10T

/

/

97%

869.12

14

推土机

台班

东方红70

/

/

97%

675.12

台班

140

97%

2258.16

台班

160

97%

2454.10

台班

220

97%

3069.08

台班

D85

4091.46

15

小型轰炮机

台班

/

/

97%

2910.00

16

大型轰炮机

台班

/

/

97%

3880.00

17

振动式压路机

台班

40T

/

/

97%

2454.10

台班

60T

97%

2700.48

18

小型铲车

台班

20T

/

/

97%

1164.00

台班

30T

97%

1552.00

台班

50T

97%

2425.00

19

皮卡

台班

/

/

97%

398.67

20

平地机

台班

/

/

97%

2944.92

21

大型高空作业车

台班

/

/

97%

1534.54

22

拖车(挖掘机)

次/班

/

/

97%

城区内613.04元/次,城区外981.64元/次

23

洒水车

台班

8T

/

/

97%

772.12

24

临时围挡

1.8m×2m

/

/

97%

232.80

25

夹芯板围挡

3m×1.8m

/

/

97%

339.50

26

市政围挡

3.25m×2m

/

/

97%

388.00

27

三维土工滤网

m2

/

/

97%

7.76

28

柴油风炮机

台班

/

/

97%

582.00

29

发电机

台班

5000W

/

/

97%

388.00

注:在实施本项目中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填报的折扣率单价进行结算。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5-31 ——2023-12-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长沙县江背镇辖区范围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5.1乙方应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乙方提供服务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月湖支行(湖南省三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30*****533*********)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和保证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使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问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的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文规定。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对应的验收方式进行项目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 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成 交(中标)人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或使用单位造成 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 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合同约定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按合同约定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当线上合同与线下合同不一致时,以线下合同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县江背镇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万家丽北路一段168号安沙建材城22幢108号
法定代理人:周勤超法定代理人:罗广武
委托代理人:刘伟委托代理人:常勇志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外包 拆违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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