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州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督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鄂州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督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相关文件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鄂州市临床检验中心于2022年6月8日对鄂州市辖区内9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组对实验室和人员资质、核酸检测工作规范、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现将督查结果予以公示: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督导检查合格情况汇总表

序号

机构类型

机构名称

合格情况

1

医疗机构

鄂州市中心医院

合格

2

鄂州市中医医院

合格

3

鄂州市妇幼保健院

合格

4

鄂州市第三医院

合格

5

鄂钢医院

合格

6

鄂州二医院

合格

7

湖北省中医医院(葛店院区)

合格

8

疾控机构

鄂州市疾控中心

合格

9

第三方实验室

鄂州柏华医学检验实验室

合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核酸检测实验 新冠病毒 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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