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开福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开福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202*****0014-2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市暖心社工综合服务中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开福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01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入围价格(元)价格调整规则优惠条件
1开福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零陆万捌仟贰佰伍拾柒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以上合计金额(*******元)仅为投标时用于计算投标报价用,实际依据单价签订合同,具体详见2.1合同标的及金额。

框架协议说明: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签订合同依据投标时分项报价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的承担街道数量计算实际合同金额,实际承担合同金额以第二阶段签订合同金额为准。

(一)本招标项目共包含16个街道社工站,每个街道社工站预算13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次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第一阶段确定6家入围机构。具体街道划分见下表

序号

服务范围

项目额度上限值(万元)

1

捞刀河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2

沙坪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3

芙蓉北路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4

洪山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5

月湖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6

浏阳河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7

东风路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8

清水塘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9

四方坪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10

望麓园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11

湘雅路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12

通泰街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13

青竹湖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14

秀峰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15

新河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16

伍家岭街道社会工作站

13

17

合计

208

(二)入围要求:本次共入围6家机构,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6家时,按照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确认6家入围供应商。当有效投标人数大于3家(含)小于等于6家时,按有效投标人数量80%比例入围,且至少淘汰一家(若有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原则向上取整),按照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供应商。

(三)合同授予方式:本项目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为直接选定,具体为由各街道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在直接从6家入围机构中选取一家,由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和承接机构三方签订具体的服务协议,其中区民政局为购买方,街道为落地方,承接机构为服务方。承接区级总站项目的机构不得再承接街道社工站,同一家机构承接街道社工站点最多不超过3个。

2.1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四方坪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

1年

******

******

2

月湖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

1年

******

******

3

洪山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

1年

******

******

合同金额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柒仟伍佰柒拾玖元整

2.2服务内容: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做好社工站日常运营及管理,协助街道重点在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城乡社区建设领域及其他民政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内容清单以下述四大主要服务领域为主,以四大辅助服务领域为辅,因地制宜由街道进行具体确定。

(2)打造品牌服务,加强对社工站的定位及服务功能的宣传,探索适用于各乡镇(街道)实际的服务方式,重点建设示范性社工站。

(3)服务清单

服务领域

服务内容

四大主要服务领域

1.社会救助

1.对在册社会救助对象开展上门探访,为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个案服务;

2.对小区常住人口全面走访,发现困难群众生活难以为继的,及时报告街道给予救助;

3.向小区居民发放相关社会工作服务宣传手册,开展宣传。

2.养老服务

1.开展小区困境老人对象排查,进行重点个案救助;

2.对小区留守、独居老人进行上门探访,发动志愿者、邻居关心关爱独居老人;

3.开展老年课堂,丰富老年人生活;

4.组织小区老年人活动,营造爱老敬老氛围;

5.引导老年人参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活动;

6.针对老年人开展预防非法集资、反诈宣传等活动。

3.儿童关爱

1.协助街道社区做好小区困境和留守儿童摸排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2.协助街道对小区困境儿童进行走访,提供关心关爱、心理疏导、协助保障落实等;

3.开展儿童关爱主题活动,如政策宣讲、心理健康讲座、防溺水等活动。

4.社区治理

1.通过有序引导、培育公益性、服务性社区自组织和小区志愿服务队伍;

2.协助社区积极培育小区楼栋长、居民代表等参与小区治理;

四大辅助服务领域

5.党员服务

1.加强社工机构和基层社工站党组织建设,通过在公益性社会组织设立联合党支部、创建至少1个党员先锋岗、每个街道社工站培育1支党员志愿服务队等方式,积极培育党员志愿者,把社工站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政策、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6.志愿服务

1.招募、培训和管理志愿者,每站点每年发展志愿者不少于100人,其中党员志愿者不少于2人;每个志愿者服务时长不少于6小时,开展志愿服务不少于3次。

2.进行志愿服务登记,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志愿者,实施志愿服务“时间银行”,为志愿者兑换礼品或服务。

7.公益慈善

1.弘扬公益精神,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创新服务;

2.积极整合辖区内社会资源,每年每个站点为居民群众及民政服务对象链接价值不少于5万的资金、物资和专业服务等资源。

8.社会组织

1.发掘社区社会组织的带头人和骨干,激发社区社会组织活力;

2.每年登记和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达到5家以上。

备 注

以上为民政社会工作内容,街道社工站和村(居)社工室具体服务内容清单以上述四大主要服务领域为主,以四大辅助服务领域为辅,具体服务领域中标后由街道根据街道实际需求因地制宜进行具体确定

(4)服务建设标准

社工站硬件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在《长沙市开福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开民发〔2022〕1号)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省、市最新标准和要求进一步优化升级。

2.2金额明细:(一年)

洪山街道

序号

经费类别

费用明细

单价

数量

合计

1

社工薪酬

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一名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驻站社工工资、保险、福利等

*****

1年

*****

2

服务经费

项目执行费用

活动物资采购费用

2609元

1年

2609元

志愿者补贴

1283元

1年

1283元

交通费

1283元

1年

1283元

餐费

1283元

1年

1283元

其他费用

1283元

1年

1283元

项目宣传费用

项目宣传册、单张的设计及制作费、项目开展宣传产生的媒体费等费用

2567元

1年

2567元

项目专业成长

面向项目驻站社工开展的内外部督导及培训产生的讲师/督导费,餐费等费用

2566元

1年

2566元

3

机构行政管理费

行政办公费用

1、包含U盘/激光笔/文件盒/笔/纸/纸巾/硒鼓/碳粉以及其他办公用品等耗材费用2、包含办公通信费用

6416元

1年

6416元

管理费用

管理人员工资

7678元

1年

7678元

差旅费用

2566元

1年

2566元

税费及其他

3850元

1年

3850元

合计

******

月湖街道

序号

经费类别

费用明细

单价

数量

合计

1

社工薪酬

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一名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驻站社工工资、保险、福利等

*****

1年

*****

2

服务经费

项目执行费用

活动物资采购费用

2609元

1年

2609元

志愿者补贴

1283元

1年

1283元

交通费

1283元

1年

1283元

餐费

1283元

1年

1283元

其他费用

1283元

1年

1283元

项目宣传费用

项目宣传册、单张的设计及制作费、项目开展宣传产生的媒体费等费用

2567元

1年

2567元

项目专业成长

面向项目驻站社工开展的内外部督导及培训产生的讲师/督导费,餐费等费用

2566元

1年

2566元

3

机构行政管理费

行政办公费用

1、包含U盘/激光笔/文件盒/笔/纸/纸巾/硒鼓/碳粉以及其他办公用品等耗材费用2、包含办公通信等费用

6416元

1年

6416元

管理费用

管理人员工资

7718元

1年

7718元

差旅费用

2566元

1年

2566元

税费及其他

3850元

1年

3850元

合计

******

四方坪街道

序号

经费类别

费用明细

单价

数量

合计

1

社工薪酬

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一名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驻站社工工资、保险、福利等

*****

1年

*****

2

服务经费

项目执行费用

活动物资采购费用

2609元

1年

2609元

志愿者补贴

1283元

1年

1283元

交通费

1283元

1年

1283元

餐费

1283元

1年

1283元

其他费用

1283元

1年

1283元

项目宣传费用

项目宣传册、单张的设计及制作费、项目开展宣传产生的媒体费等费用

2567元

1年

2567元

项目专业成长

面向项目驻站社工开展的内外部督导及培训产生的讲师/督导费,餐费等费用

2566元

1年

2566元

3

机构行政管理费

行政办公费用

1、包含U盘/激光笔/文件盒/笔/纸/纸巾/硒鼓/碳粉以及其他办公用品等耗材费用2、包含办公通信等费用

6416元

1年

6416元

管理费用

管理人员工资

6417元

1年

6417元

差旅费用

2566元

1年

2566元

税费及其他

3850元

1年

3850元

合计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6-15 ——2024-06-14

3.2 履行地点:洪山街道、月湖街道、四方坪街道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框架协议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乙方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合同签订后14日内,乙方站点人员安排到岗并积极开展调研,针对各自街道设计具体服务方案,再由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和承接机构三方签订具体的服务协议。

(2)项目费用采用包干方式,主要用于项目内社工薪酬、服务经费、机构行政管理费用等,不包含项目硬件设施经费、站点水电费等。其中,街道社工站社工薪酬福利占社工站年度经费的比例不低于70%。在项目实施中如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组织绩效评估。区民政局依托区社工总站,在基层社工站项目开展过程中组织督导评估监测,评估情况要进行通报。每个街道社工站项目预留合同金额2%的资金作为绩效考核资金,年底区总站对提供服务的机构进行综合考评,综合排名后两名的机构扣除绩效考核资金。年度评估不合格街道社工站除扣除合同总价的30%项目资金外,合同不予续签,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服务机构。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国库集中支付)

支付方式:每年分三次支付项目该年度的费用。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20%,说明:合同签订后20日内支付年度总金额的2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40%,说明:半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40%,若中标人半年度考核评估不合格,采购人不予支付当期费用,中标方需进行整改,采购人再根据中标方年度评估的总体情况支付相应费用。

第3次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38%,说明: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38%.支付金额775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2%说明每个街道社工站项目预留合同金额2%的资金,作为绩效考核资金,年底区总站对提供服务的机构进行综合考评,综合排名后两名的机构绩效考核资金支付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长沙市暖心社工综合服务中心:430*****383*********)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行业规范及标准执行、履行义务,服务的质量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招投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指标达成率100%

验收内容:

(1)基本要求

1)人员配备。每个街道社工站配备专职驻站社工2人,驻站社工一般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有一名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为保证项目专业性、连续性,一年内项目人员更换不得超过2次;如需更换,须书面报区民政局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资历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并在3个工作日内接续到岗,确保工作不断档。

2)制度建设。街道社工站要规范地运行流程和标准,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培训、督导、监测等服务数据记录。

3)财务管理。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接受各级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专业服务要求

1)根据各街道的特点服务需求,每个站每年至少开展个案5个,小组3个,由社工站主导策划的大中型活动(30人以上)5次。

2)社区走访,每年每个站走访次数不少于50次,社区走访记录不少于50份。

3) 加强外部宣传,每年每个站点由社工站主导策划的活动或服务被区级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10次。

4) 各承接机构定期对各站点开展内部督导和培训,每季度不少于2次;街道社工站驻站社工每年接受市、区两级专业督导均不少于24小时,专业培训不少于20、40小时。

5)每个站按月提交月度工作简报、按季度提交季度工作简报、按半年提交中期工作报告,按年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6)及时做好湖南省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管理系统等日常管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区社工总站对街道社工站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下年度合同续签、项目经费调整、给予奖励等的依据。如有未经甲方同意认可降低服务标准和内容,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存在失信或不良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本项目并追究责任。

(3)甲方拥有本项目产生的报告、音频、视频、照片、课件、手册等所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的所有权,乙方可将上述资料无偿用于公益服务和研究。

(4)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为项目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根据工作所需进行分工。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监督,业务监督、服务指导及综合评估工作,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工作。

(6)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工作成果,督促、协调服务单位(街道)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

(7)甲方督促服务单位(街道)合力使用该项目工作人员,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专业作用,防止项目社工人员行政化倾向。

6.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时向开福区民政局及区社工总站提交季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末期工作报告,并接受民政、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乙方应与项目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3)乙方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对社工站项目经费进行独立核算,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支出程序符合现行财政政策规定。

(4)乙方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志愿者管理制度、服务场所管理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有关社会工作服务的管理制度。对社工人员建档管理,做到一人一档。

(5)乙方在收取甲方拨付的款项前,需提供给甲方正式的票据和有关的资料。

(6)乙方除应做好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及志愿者的安全教育外,还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其办理人身安全保障和意外伤害险,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7)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如构成侵权行为,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项目服务对象提供的信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应当保密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乙方保证将保密资料仅用于本协议有关的用途。未经甲方及服务对象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和提供信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保密资料。如构成侵权行为,应负担相应法律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7%(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甲方应当按时付款给乙方,若逾期付款影响项目进度、成效等,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如财政局项目拨款未能在上述约定付款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到甲方账上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付款时间变更为财政局项目拨款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

(2)乙方有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协议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乙方应返回已经拨付的项目资金、承担服务项目资金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1)甲方将对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如果在合同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遭到两次服务对象严重投诉,经查证投诉真实的。

2)合同期内出现乙方在工作方面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挪用资金或将项目转包、分包等情形之一,或出现其他不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行为。

3)乙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

(3)如果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1.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6)如因政策原因终止服务,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可终止合同。

11.3合同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1.4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开福区政府二办公楼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南家塘社区公共服务中心4楼
法定代理人:任功胜法定代理人:周平
委托代理人:刘玄委托代理人:郑霞
电话:0731-****8071电话:0731-83294515
传真:0731-****8071传真:/

附件列表
  1. 分项价格表(暖心).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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