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成交结果公告-1301496
遵义市红花岗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成交结果公告-1301496
一、项目编号:GZZL-2022-31号
二、项目名称:遵义市红花岗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遵义市红花岗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 | 详见附件 | 1 | 项 | ****** | ****** | 贵州康恩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滨路89号时光俊园2栋6层22号 | ********MA6HJ6TU35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遵义市红花岗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 | 遵义市红花岗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 | 主要用于解决400名16-59周岁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或日间照料服务 | (1)服务人员要热爱工作,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有爱心、有耐心;在服务过程中,尊重、关心服务对象,不得有歧视服务对象的行为发生。 (2)每次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必须得到残疾人当事人或残疾人的监护人签字认可,服务内容必须在阳光家园服务项目名录中有3个以上的服务内容。 (3)服务人员对每次的服务记录要签字认可。 (4)服务结束后服务机构要对全年开展的服务针对每个服务对象写出服务小结,作为区残联验收每个服务对象服务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 | 一人一档,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的服务时长不得少于1小时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漪,杨茹苑,田兴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黔价房﹝2011﹞69号文件以成交价的1.48%为基准收取8880.00,由成交单位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8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露
电 话:0852-********
附件信息:
588.4 KB
1.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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