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机关车队租赁车辆燃油定点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机关车队租赁车辆燃油定点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机关车队租赁车辆燃油定点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6-13 至 2022-06-14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机关车队租赁车辆燃油定点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机关车队租赁车辆燃油定点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机关车队租赁车辆燃油定点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兴隆加油站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31号

中标(成交)金额: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机关车队租赁车辆燃油定点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C******车辆加油服务

服务范围:车辆定点加油协议供应商。主要包括:车辆定点加油服务。年度预算金额:580,000.00元(以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按折扣进行报价。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报统一的报价折扣(%),0<报价折扣≤100%,且该报价折扣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90%)。 2、服务期内中标加油站按“P0×报价折扣”与采购人进行结算。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零售挂牌价确定为P0。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39-44页(需求响应表)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需求不变且财政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39-44页(需求响应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东平、马丽、杨明、魏忠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机关车队租赁车辆燃油定点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宏冠大厦4、5楼              

联系方式: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鹤腾           

电 话:04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租赁车队车辆燃油定点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机关车队租赁车辆燃油定点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兴隆加油站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名录.jp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关车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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