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信息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新邵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信息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2]******

采购人(全称):新邵县自然资源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乙方一)

邵阳市非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二)

注:本合同中任一条款中单列乙方时,如未明确注明乙方一、乙方二,是指同时包括乙方一、乙方二,该条款的约定同时对乙方一、乙方二具有约束力。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信息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2]******

(3)项目建设内容:(见表一)

表一

项目建设内容

详细建设内容

数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分工

单价

小计

1

数据整合及建设

详见附件二:数据整合及建设内容清单

1项

******.00

******.00

乙方一

2

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梳理

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梳理

1项

*****.00

*****.00

乙方一

3

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模型梳理

指标库建设

模型库建设

1项

*****.00

*****.00

乙方一

4

风貌管控要素梳理

风貌管控要素梳理

1项

*****.00

*****.00

乙方一

5

电子报批数据标准规范梳理

电子文件数据标准

规划技术审查要素

1项

*****.00

*****.00

乙方一

6

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系统建设(系统详细功能清单见附件三)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可根据甲方需要为新邵县15个国土所配置账户)

1项

******.00

******.00

乙方一

自然资源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可根据甲方需要为新邵县15个国土所配置账户)

1项

******.00

******.00

乙方一

风貌管控三维辅助决策系统建设

1项

******.00

******.00

乙方一

自然资源执法督察系统(可根据甲方需要为新邵县15个国土所配置账户)

1项

******.00

******.00

乙方一

电子报批系统

1项

******.00

******.00

乙方一

7

接口建设

与上级系统对接工作及

县局其他业务系统对接工作

1项

*****.00

*****.00

乙方一

8

基础支撑环境建设

详见附件四:基础支撑环境建设详细参数清单

1项

******.00

******.00

乙方二

9

合计(大写):肆佰肆拾壹万贰仟元整

*******


说明:1、备注本合同费用不包括任何第三方费用(除合同中明确的第三方内容和费用外)。

2、接口建设工作内容包括: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与邵阳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接、自然资源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与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系统与省厅执法督察系统对接、自然资源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与甲方现有的不动产登记系统之间实现单点登录对接。系统对接工作中,乙方仅负责技术工作,甲方负责协调工作,因非技术原因导致的系统对接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并且不影响验收;接口开发只包含乙方建设系统,不包含第三方系统的接口开发,乙方不承担任何第三方费用。

3、本项目数据的现势性为合同签订日,合同签订后产生的数据版本不在本合同制作范围内。

4、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1)符合国家及湖南省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2)符合国家及湖南省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技术规范及技术指南等文件的规定。

5、可根据甲方需要为新邵县15个国土所配置账户,但不含新增功能开发和业务制作。

二、合同金额

1、本合同总金额小写:¥*******;本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佰肆拾壹万贰仟元整

2、根据乙方一、乙方二在本合同建设内容中的实际分工(详细分工见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乙方一的实际合同金额占本合同总金额的80%,为¥*******,人民币大写:为¥叁佰伍拾叁万元整;乙方二的实际合同金额占本合同总金额的20%,为¥******,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贰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第一次支付:签订合同后30日内支付乙方一实际合同金额的30%,计¥1059000,人民币大写:壹佰零伍万玖仟元整;硬件设备到货后由甲方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乙方二实际合同金额的30%,计¥264600,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肆仟陆佰元整;

2、第二次支付:甲方确认系统能正常使用并签发试运行审批单后,系统进入试运行,系统试运行满一个月后由甲方组织第三方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一实际合同金额的55%,计¥1941500,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壹仟伍佰元整;硬件设备验收合格满三个月且运维服务达到要求时支付乙方二实际合同金额的65%,计¥573300,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叁仟叁佰元整;

3、第三次支付:软件系统验收合格满一年且运维服务达到要求时支付乙方一实际合同金额的10%,计¥353000,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叁仟元整;硬件设备验收合格满一年且运维服务达到要求时支付乙方二实际合同金额的5%,计¥44100,人民币大写:肆万肆仟壹佰元整。

4、第四次支付:软件系统验收合格满三年后且运维服务达到要求时,支付乙方一实际合同金额的5%,计¥176500,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陆仟伍佰元整;

四、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项目成果与交付方式

1、履行合同的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内容的建设。

2、提交成果地点: 新邵县自然资源局。

3、提交成果方式: 送至新邵县自然资源局。

4、软件类成果:本项目各信息系统安装程序电子文件2套(以移动硬盘形式提供)

5、文档类成果:本项目验收纸质材料1套,电子文件2套(以移动硬盘形式提供),包括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设计方案、用户手册和验收报告等。

五、售后服务和培训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保证系统工程有序、规范建设,成立一个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信息化工作机构,确保项目建设方面政策、标准、技术的快速与持续贯彻;

(2)所有软件产品负责3年的合同约定功能范围内的免费维护和更新服务,免费维护期自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之日起算;免费维护期期满后2年内,如系统使用遇到故障或系统本身的技术问题,乙方应免费配合处理。

(3)软件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1小时内响应,响应方式包括电话、邮件等方式;

(4)如果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具体根据本合同表1中合同工作内容对应的责任单位安排人员)应在24小时内提供采用备份系统进行修复供采购方使用;

(5)所有硬件产品一年质保,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免费换新,自硬件验收之日起三年内免费维修。

(6)所有硬件产品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正品,不出现以次充好,做到假一罚十。

2、培训要求

(1)提供软件技术和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2)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全面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操作培训、配置管理和系统维护培训等;

(3)乙方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培训资料。

(4)培训的地点由甲方指定和提供,培训规模以甲方需求为准,接受培训人员的范围限于新邵县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本项目数据工作内容不含坐标转换。

(2)提供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以硬盘形式等方式一次性或多次提供全部资料。如因甲方未及时、完整、正确地提供本项目所需所有资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需要甲方协作事项:项目开展过程中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如档案电子化场地),,由甲方提供。如未能按要求提供,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合同履行结束后,上述技术资料处理方式:归还或另行商议。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乙方不得将其提供给与此项目无关的第三方,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若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甲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与乙方有关的技术资料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如甲方的违约行为对乙方造成损失低于本合同总金额,则甲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对乙方进行赔偿;若造成的损失高于本合同总金额,则甲方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对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责任。甲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乙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4、甲方应提供三维模型数据建设项目范围内可用的、均匀分布的D级GNSS控制点资料(每个区域数量不少于3个)、空域申请需要的政府批文、外业数据采集工作证件和介绍信、建设范围和周边500米范围内超过100米的建筑位置分布和具体建筑高度等资料,并协助乙方完成航飞区域空域申请工作,获得空域使用文件。如因甲方提供资料延迟或办理相关手续延迟导致项目工期延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应按本合同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6、甲方针对本合同需求提出变更,或者新增其他需求,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7、甲方督促其委托的第三方招投标代理公司或协助乙方到当地采购办如期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维护乙方的技术秘密及知识产权,未经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有关的文档资料及软件成果,甲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2款进行赔偿;

2、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与甲方有关的技术资料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因乙方的泄密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损失低于本合同总金额,则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对甲方进行赔偿;若造成的损失高于本合同总金额,则乙方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对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甲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3、乙方按照合同内容,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进度实施。如因国家、省市或其他政策变化,洪水、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顺延交付时间。

4、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外的功能需求,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增加功能的难易程度作相应的费用调整。

七、项目验收

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交项目成果。乙方项目成果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部分的成果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甲方延期提供项目所需资料,每延期一天,乙方顺延成果交付时间,顺延时间超过半年,则以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结算并完成项目验收;如果因甲方的延迟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付赔偿责任;甲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

2、项目整体交付试运行之日后一个月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参与验收,费用由乙方一、乙方二按照本合同金额比例方承担。

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待乙方按照合同规定整改达到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再次组织验收。如项目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组织验收,或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经乙方送达书面催告至甲方,并经甲方签收后一个月内仍未组织验收或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八、知识产权保护及归属

1、本项目中软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一,甲方享有使用权;甲方不得有任何侵犯乙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基于本产品的增值服务、二次开发、对外销售或逆向破解等),平台的维护、升级除外。

九、保密条款

1、未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涉及服务的任何保密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

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负有保密责任。

3、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甲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4、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十二、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捌 份,甲方执贰 份,乙方一、乙方二各执贰 份,监督管理部门执壹 份,代理机构执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送达条款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要求的一切通知、意向应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争议、诉讼相关的任何文书、文件、通知、裁判文书和司法文件等均确认为以下送达地址:

甲方:新邵县江南路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电话:13786980112

乙方一: 长沙市高新区麓谷企业广声B3栋电话:15973151237

乙方二: 邵阳市经济开发区峰巢创客一楼电话:187119*****

送达主体可以是合同各方、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及各行政机关等。

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送达地址或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应在变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新的送达地址或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书面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变更的,本合同的送达地址或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仍为有效送达地址。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未通知方承担。

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期;通过邮寄(快递)送达的,以交寄之日起3天后作为送达日期;以电讯形式即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以发至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号码、电子邮箱系统显示发送成功时视为送达。

十四、项目经办人条款

甲方指定代表:彭玉胜,联系方式:13786980112,乙方指定代表:彭文丰,联系方式:15973151237 ,负责本项目实施协调对接(含其他项目参建单位,如监理)、签收参建各方往来函件、项目资料等工作,以上视为代理行为。但上述代表履职不涉及重大利益事项(如本合同的修订、补充,设计需求变更、增减工作内容清单,签证,索赔,合同金额变更,款项支付、结算等),不视为代理。

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附件二:数据整合及建设内容清单

附件三: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系统建设详细功能清单

附件四:基础支撑环境建设详细参数清单表1、表2、表3

合同订立时间: 2022年 2月 25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传 真:

乙方一:(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1-88571868 传 真:0731-88668021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华丰支行

帐 号:800031149620016

乙方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土空间规划 自然资源 系统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