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淮安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淮安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智慧物流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清发改复【2021】58号 关于淮安智慧物流港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清江浦区临港产业管理发展中心 ,集中建设单位为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天明路以南、通港路以北、港口路以西。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07平方米,1#水上转运中心建筑面积约*****.27平方米;2#水上转运中心建筑面积约*****.27平方米,3#分拣中心建筑面积约7499.79平方米,4#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筑面积约*****.59平方米,5#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筑面积约*****.59平方米,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2233平方米,消防用房建筑面积约29.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39.56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万元;

2.1.4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7-30,竣工日期:2023-5-26 。

2.1.5 其他: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淮安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勘查情况;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工程建设的范围和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注: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在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8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9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6-15 2022-7-4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9时30分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清江浦区临港产业管理发展中心集中建设单位: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 地址:淮安市清浦区淮海南路268号西辅楼3楼

联 系 人:李部长联 系 人:万工

电话:0517-********电话:0517-********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0517-********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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