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8.375寸PDC钻头技术服务采办中标候选人公示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8.375寸PDC钻头技术服务采办中标候选人公示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2022-FW-GK-YXTJ-0942/01 |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8.375寸PDC钻头技术服务采办 | 公开招标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 | 中标金额(含增值税)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备注 |
1 | 成都百施特金刚石钻头有限公司 | CNY 1,808,000.00 | CNY 1,808,0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深圳新速通石油工具有限公司 | CNY 1,808,000.00 | CNY 1,808,0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序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情况 | 评价理由 | 备注 |
1 | 成都迪普金刚石钻头有限责任公司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招标项目名称: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8.375寸PDC钻头技术服务采办 招标项目编号:2022-FW-GK-YXTJ-0942/01 成都迪普金刚石钻头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 8.375 寸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1)投标人在近五年(2017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海洋环境或陆上油气田与本次招标相同的成熟产品在相同或近似地质条件(预计为东营组与沙河街组)作业的成功使用记录不少于 2 井次,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经验证的相关发票、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详细的真实使用记录。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名称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的要求。 | |
2 | 沧州格锐特钻头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招标项目名称: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8.375寸PDC钻头技术服务采办 招标项目编号:2022-FW-GK-YXTJ-0942/01 沧州格锐特钻头有限公司:未提供 8.375 寸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1)投标人在近五年(2017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海洋环境或陆上油气田与本次招标相同的成熟产品在相同或近似地质条件(预计为东营组与沙河街组)作业的成功使用记录不少于 2 井次,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经验证的相关发票、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详细的真实使用记录。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名称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的要求。 | |
3 | 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招标项目名称: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8.375寸PDC钻头技术服务采办 招标项目编号:2022-FW-GK-YXTJ-0942/01 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仅提供 1 井次 8.375 寸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1)投标人在近五年(2017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海洋环境或陆上油气田与本次招标相同的成熟产品在相同或近似地质条件(预计为东营组与沙河街组)作业的成功使用记录不少于 2 井次,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经验证的相关发票、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详细的真实使用记录。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名称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的要求。 | |
4 | 四川川石.克锐达金刚石钻头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招标项目名称: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8.375寸PDC钻头技术服务采办 招标项目编号:2022-FW-GK-YXTJ-0942/01 四川川石.克锐达金刚石钻头有限公司:未提供 8.375 寸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1)投标人在近五年(2017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海洋环境或陆上油气田与本次招标相同的成熟产品在相同或近似地质条件(预计为东营组与沙河街组)作业的成功使用记录不少于 2 井次,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经验证的相关发票、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详细的真实使用记录。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名称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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