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惠公易土市直[2022]009号公告GP2022-9挂牌结果公示
【市直】惠公易土市直[2022]009号公告GP2022-9挂牌结果公示
交易信息 (已成交) | |||
: | 惠公易土市直[2022]009号 | : | 2022-05-31 09:00:00 |
: | GP2022-9 | : | 2022-06-15 10:00:00 |
: | 1650.******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495.****** |
: | 5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2-06-15 09:00:00 |
注册资金(万元):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 | *****.32 |
是否有底价 | 无底价 | 最高报价: | 1650.******万元 |
成交时间: | 2022-06-15 10:00:00 | ||
竞得人: | 广东嘉源达科技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1650.******万元 |
土地规划指标 | |||
地块规划编号: | HLXL01-01 | ||
: | 惠城区横沥镇霞塱片区 | : | *****.3***** |
二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 | ||
50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 ||
1.6-2.5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地率(%): | 15-20 | 开发程度: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一)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2.88亿元(含地价)。 (二)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PB********)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三)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四)竞买人须提交惠州市或惠城区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与地块用途一致的项目情况说明或与发改部门审查同意的与该地块用途一致的项目备案文件。 (五)项目规划建设方案 所报总平面图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规划布局2栋厂房、1栋物流仓库、1栋宿舍,计算指标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最高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最高39.3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3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占比10%,配电网开关站100.44平方米),容积率2.35,建筑密度36.48%(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2.5%),绿地率15%,机动车停车位203个(均为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276个,应建设防空地下室面积215.29平方米,因宿舍层数最高9层,基础埋深小于3米,建设单位申请异地人防建设。各项指标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PB********)要求。须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意见后则同意所报总平面图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排水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预留市政管线接驳口,建筑设计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须按海绵城市设计要求做好设计及施工。 (六)招商条件 投资强度不低于*****元/平方米,土地产出率不低于*****元/平方米/年,税收产出不低于350元/平方米/年。其中,土地产出率及税收产出,在项目投产后3年内逐年考核,3年内的平均值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5年内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包含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因企业破产不得终止项目建设及运营。若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乙方确定需要转让该宗地使用权时,受让人使用该地块建设经营的项目,须经惠城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并符合惠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及项目入区审核标准。本宗地交付乙方后,乙方须向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提交项目投资计划书和时间安排表,并按月向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直至项目投产。 (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并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对项目用地实施批后监管。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返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 |
交易信息 (已成交) | |||
: | 惠公易土市直[2022]009号 | : | 2022-05-31 09:00:00 |
: | GP2022-9 | : | 2022-06-15 10:00:00 |
: | 1650.******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495.****** |
: | 5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2-06-15 09:00:00 |
注册资金(万元):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 | *****.32 |
是否有底价 | 无底价 | 最高报价: | 1650.******万元 |
成交时间: | 2022-06-15 10:00:00 | ||
竞得人: | 广东嘉源达科技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1650.******万元 |
土地规划指标 | |||
地块规划编号: | HLXL01-01 | ||
: | 惠城区横沥镇霞塱片区 | : | *****.3***** |
二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 | ||
50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 ||
1.6-2.5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地率(%): | 15-20 | 开发程度: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一)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2.88亿元(含地价)。 (二)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PB********)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三)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四)竞买人须提交惠州市或惠城区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与地块用途一致的项目情况说明或与发改部门审查同意的与该地块用途一致的项目备案文件。 (五)项目规划建设方案 所报总平面图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规划布局2栋厂房、1栋物流仓库、1栋宿舍,计算指标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最高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最高39.3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3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占比10%,配电网开关站100.44平方米),容积率2.35,建筑密度36.48%(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2.5%),绿地率15%,机动车停车位203个(均为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276个,应建设防空地下室面积215.29平方米,因宿舍层数最高9层,基础埋深小于3米,建设单位申请异地人防建设。各项指标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PB********)要求。须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意见后则同意所报总平面图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排水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预留市政管线接驳口,建筑设计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须按海绵城市设计要求做好设计及施工。 (六)招商条件 投资强度不低于*****元/平方米,土地产出率不低于*****元/平方米/年,税收产出不低于350元/平方米/年。其中,土地产出率及税收产出,在项目投产后3年内逐年考核,3年内的平均值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5年内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包含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因企业破产不得终止项目建设及运营。若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乙方确定需要转让该宗地使用权时,受让人使用该地块建设经营的项目,须经惠城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并符合惠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及项目入区审核标准。本宗地交付乙方后,乙方须向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提交项目投资计划书和时间安排表,并按月向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直至项目投产。 (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并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对项目用地实施批后监管。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返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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