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案及办公用房室内外装修工程预中标结果
人民检察院办案及办公用房室内外装修工程预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思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及办公用房室内外装修工程
招 标 人:思南县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7日下午15:00时
开标地点: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鸿和益达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技术分5:技术分6:技术分7:
商务分:总分:87.76
项目负责人:史天波报价:*******.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亿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技术分5:技术分6:技术分7:
商务分:总分:81.82
项目负责人:任怀平报价:*******.4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鼎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技术分5:技术分6:技术分7:
商务分:总分:80.76
项目负责人:唐战辉报价:*******.00元
公示期: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2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拆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拆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拆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拆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拆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拆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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