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携手暖光明--“疫”路相伴关爱社区一线防疫志愿者项目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携手暖光明--“疫”路相伴关爱社区一线防疫志愿者项目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携手暖光明--“疫”路相伴
关爱社区一线防疫志愿者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携手暖光明--“疫”路相伴,关爱社区一线防疫志愿者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1家供应商:深圳市满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照《光明街道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深圳市满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满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举办以“释放压力,促进身心健康”为主题的团建活动4场。活动分4批组织社区一线防疫工作者前往深圳市石岩基地开展活动,每批参加者约50人,活动中邀请户外拓展培训师,让社区一线防疫工作者在丰富有趣的拓展培训中增强体魄、舒缓压力。承诺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光明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40号光明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 彭女士
联系电话:0755-********
电子邮箱: ********@qq.com公告日期:2022年6月16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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