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国家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国家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1-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市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国家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国家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标准化试点 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1、成立试点专家工作小组,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2、按照国家标准委对试点的要求,进行试点工作策划,编制工作计划,依据试点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3、研制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标准体系框架图、标准明细表等主要文件;*、按照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需求,组织指导和开展标准研究与编制,标准内容符合国标委对试点的要求;5、制定标准应用实施方案,明确标准应用环境,实现标准的落地应用,为后续采购人推进自动化、系统化管理提供支撑;6、指导和组织开展开展标准宣贯实施活动;7、培训标准化人员,组织开展标准化培训活动;8、对出台的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的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9、指导和协助试点单位开展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评价及持续改进工作;10、组织编制评估验收材料,根据要求做好试点工作的评估、验收有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伍拾贰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标准化机制建设

编制《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规范》,建立标准制修订、培训、实施、监督检查,以及标准化考核奖惩、持续改进等工作机制。

1

*****

*****

2

标准体系搭建

按照《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标准体系,包含通用基础标准分体系、服务标准分体系和保障标准分体系。标准体系满足全流程服务与管理工作要求。

1

*****

*****

3

标准化培训

根据试点要求,组织开展标准化基础知识、标准编写、标准宣贯培训活动。

3

*****

*****

*

标准编制和指导

按照标准体系要求,编制相关标准,预计27项,最终明细需根据体系搭建情况而定,拟定标准编制清单详见《国家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标准化试点建设标准清单》。(包含标准需求预研、资料梳理研究、研制方案确定、草案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发布、指导等工作内容以及所需费用。)

27

*****

*******

5

标准落实

情况评估

对出台的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的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1

*****

*****

6

标准应用

路径设计

结合长沙实际,编制标准应用实施方案,明确标准应用环境,为后续采购人推进标准应用的自动化、系统化管理提供支撑。

1

*****

*****

7

试点宣传

通过宣传栏、宣传册以及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营造学习和实施标准的环境氛围。

1

*****

*****

8

通过省、市媒体及时宣传试点建设进展,以及各阶段成果。

1

*****

*****

9

制作5分钟短视频,全面总结试点工作,作为建设成果展示。

1

*****

*****

10

满意度监测

邀请第三方机构全面开展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

1

*****

*****

11

试点工作组

试点期间安排2名专职技术人员,指导开展试点标准化工作,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不含体系搭建和标准编制):

1.成立项目工作小组,协调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2.依据试点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

3.研制试点各阶段文件;

*.组织、准备各阶段会议;

5.收集试点建设数据,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

6.对试点工作持续改进;

7.编制评估验收材料。

2

*****

*****

12

评估验收

组织开展国家标准委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验收。

2

*****

*****

13

文本印刷

预计300份成果文本用于印发和推广。

300

150

*****

2.2 国家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标准化试点建设标准清单:

序号

标准类型

标准名称

需求说明

1

*5.25pt>

总体标准

*5.25pt>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术语与缩略语

*5.25pt>

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全过程,梳理涉及到的术语和缩略语,制定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实现今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术语和缩略语的规范管理。

2

*0.6pt>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过程文书规范

*0.6pt>

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梳理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过程性文书,并对需要编制文书类别及文书的编制内容、格式等进行统一要求,实现对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过程文书的标准化规范管理。

3

*pt>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编码规则

*pt>

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编码规则,明确编码的适用范围和编码定义,实现对项目科学合理、有效、系统的管理。

*

*.3pt>

流程标准

*.3pt>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规范

*.3pt>

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长沙市顶层设计和行动计划,明确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内容和流程规范,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源头上提高项目规划质量,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5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与管理的特点,明确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流程规范,充分发挥数据共享、统筹集约的建设实施理念,指导各单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推动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高效、规范建设。

6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审批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与管理的特点,充分发挥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数据共享、统筹集约的的建设实施理念,明确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流程规范,指导各单位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编制工作。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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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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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针对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投资概算、采购文件、合同约定等内容的变更,制定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流程、要求,规范项目变更管理。

8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系统上云流程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针对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上市政务云,明确上云的流程规范,包括上云原则、云化评估、业务开放规范、业务连续性规范、业务安全规范、业务上云流程规范,指导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规范化标准化上云。   

9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流程、验收内容、验收要求等。

10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成果移交程序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不同类型建设成果的移交程序等。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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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全流程管控工作规范

*.5pt>

包括但不限于:从建设单位的角度对项目从前期到竣工验收的各流程、各环节及各项要件进行标准化、规范化。 

12

*.5pt>

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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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审查规范

*.5pt>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实际,制定项目技术方案审查规范,明确相关审查要点,项目申报单位参照编制技术方案,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规范开展前置技术审查工作。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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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务云认证适配规范

*.5pt>

包括但不限于:适配技术指导性文件;适配指南、规范和技术文档;适配测试标准等。

1*

视频会议接入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长沙市现状,明确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和接入规范,包括建设目的、建设依据、系统架构、技术标准、各级接入要求、管理要求与信息安全等内容,指导全市四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作。

15

*.5pt>

长沙市区块链政务应用上链技术接入规范

*.5pt>

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长沙市政务区块链建设现状,制定长沙市区块链政务应用上链技术接入规范,包括长沙政务区块链介绍、上链标准、上链流程、政策指南等内容,指导全市各单位评估项目是否上链、规范化使用长沙市政务政务区块链。

16

“我的长沙”城市移动综合服务平台接入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结合“我的长沙”建设现状,制定“我的长沙”城市移动综合服务平台接入规范,包括平台介绍、服务接入原则、技术规范、业务规范、运维规范和安全保障规范,指导各单位按据规范将服务接入“我的长沙”平台。

17

长沙市政务数据资源采集、归集、生产管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并发布长沙市政务数据资源在采集、生产、归集管理规范,包含政务数据采集、生产、归集环节术语定义、部门职责分工、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安全管理等内容,统筹指导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有序规范的开展采集、生产、归集工作。 

18

长沙市政务资源目录编制管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并发布长沙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的规则以及编制、发布、更新的管理规范,包括资源目录编制所涉及的术语定义、工作要求、职责分工、目录编制管理、考核评估等内容,统筹指导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有序规范的开展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资源目录工作。 

19

长沙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管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并发布长沙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管理规范,包括总体原则、职责分工、共享开放平台技术要求、使用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统筹指导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有序规范的开展共享开放服务工作。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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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务数据分析服务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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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并发布长沙市政务数据资源数据分析应用全流程的管理规范,包括目标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数据分析类型、数据分析服务流程、数据分析安全要求等内容,统筹指导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有序规范的开展数据分析工作。 

21

*.5pt>

长沙市政务数据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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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并发布长沙市政务数据资源在质量检测、清洗、反馈、通报等各环节的管理规范,包括目标依据、适用范围、质量管理原则、职责分工、质量问题分类、问题判断规则、数据质量检测、质量管理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统筹要求全市各级政务部门高效提升政务数据质量。 

22

长沙市政务数据分类分级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并发布长沙市政务数据资源分类分级标准,包括范围、术语定义、数据分类分级原则、定义及方法、管控要求等内容,统筹指导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有序规范的对政务数据做好分类分级管理及应用。 

23

长沙市政务数据成熟度管理指标体系

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长沙数据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并发布可行的长沙市政务数据成熟度管理指标体系。包括指标组成、指标说明、梯度算法、指标使用说明、考评机制等内容,统筹指导全市各级政务部门加强优势,补足短板有计划的开展各项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2*

长沙市政务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长沙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长沙市政务数据安全管理规范,包括数据活动安全管理、综合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数据安全检查与监督等内容,明确好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的管理规范。 

25

保障标准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上线运行监管评价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从系统运行、系统运维、系统安全、运行数据指标、建设成效等方面形成上线运行监管评价规范,包括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流程、成果应用等内容。

26

*6.7pt>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运行维保工作规范

*6.7pt>

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运行要求、运维要求、运维流程及内容、安全要求等。

27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标准化监督检查与评价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对标准应用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价的方式、要求、内容、持续改进进行规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6-13 ——2023-12-12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及驻场服务


*.结算方式
*.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0,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0,说明: 通过国家标准委中期评估,并获得专家组中期评估通过报告后的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通过国家标准委最终验收(非实施方原因造成的未通过验收的除外),获得专家组评估验收通过报告后,甲方结合考核结果向乙方进行支付。考核结果根据考核评分按比例支付,即考核总分85分以上(含85分)按当次款项的100%支付,低于85分的,每减一分扣除余款(合同金额的30%)的1%,本次款项不够扣减的在第*次支付款项中抵扣,扣完剩余的款项(合同金额的30%)即止;,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 项目验收通过且半年后续支撑服务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和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且根据第3次付款中未扣减部分进行抵扣后的金额进行结算。
*.2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石佳冲支行(长沙市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1901008209200016260)*.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11月底前完成国家标准化试点建设中期评估的前期准备,并提出评估申请;2023年*月底前完成终期评估的前期准备,并提出评估申请。以上时间要求,如国家标准委有其他要求的则按国家标准委的要求执行。所有成果提交需按照国家标准化试点建设的要求提供,确保通过国家标准委员会的终期验收。如有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完成时间可顺延,但不增计费用或报酬。

2、27项标准及相关配套资料纸质版装订成册10本(清单中明确的300套用于推广的除外)和电子版成果,包括宣传视频电子版。项目结束时,所有成果(包括过程文件),电子文档进行刻盘归档,纸质文档装订成册,由甲乙双方进行双备份归档。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的通知》(标委办服务函〔201*〕195号)、《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的试点中期评估和最终考核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建议。

6.2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必要的工作资料、组织协调等。

6.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项目验收、合同价款结算等工作。

6.*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或其他有关方的数据、资料、信息(不论是否定密,除非社会公众能从合法渠道自由获得),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5乙方应制订周密的工作计划,依据本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开展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并定期以周报或月报方式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6乙方应成立由10人组成的试点工作小组,团队人员在标准编制期间常驻长沙,对于甲方提出的工作需求原则上须在半天之内响应,特殊情况经甲方许可需在一天内响应。根据项目推进计划,在标准编制需求预研、研讨、审查、标准宣贯培训、项目验收阶段,安排2名专业标准化工作人员赴采购方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工作任务情况,可灵活调配至少1-2名专业标准化工作人员协助,其他阶段根据工作及甲方需求,可另行调配安排。

6.7项目周期内,乙方须组织省级以上专家对我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国家试点建设工作进行1次及以上的专业指导,专家组成员包含但不限于省级或国家级信息化领域、标准化领域的专家,费用由乙方承担。

6.8乙方应在试点通过评估验收完成后,半年内(从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指导、帮助甲方开展标准体系持续改进工作。

6.9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标准化试点建设相关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6.10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及成果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并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或本合同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11乙方需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乙方需与所有参与本服务项目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或其他方有关信息、资料(不论是否定密,除非社会公众能从合法渠道自由获得)承担保密义务,乙方(包括其人员及委托、聘请的专家、顾问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截留、使用(商业或非商业用途)。乙方应切实有效开展对己方项目参与人员的保密教育,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敦促参与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保证不失密、不泄密。乙方人员泄密、失密的,由乙方对甲方承担责任。保密义务不因合作关系终止、解除而失效,除非有关信息、资料已经成为公知信息。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使用涉密数据的,须严格按照涉密规定,规范涉密数据、涉密设备、涉密介质、涉密人员等的管理,由乙方原因造成任何泄密事件的,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6.12如因乙方未按照招标文件、采购合同、补充协议服务要求提供成果(或)服务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赔偿方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损失鉴定,按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另经各方核实后,确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国家、省、市等上级行政机关通报批评,乙方按不低于该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抵扣。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7%(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服务或交付工作成果,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或提交工作成果的,每逾期1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0.1%的标准计算并向甲方给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所有合同金额均为含税金额,每次付款前提是乙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阶段性工作,并获得甲方认可,无考核细则中不予支付款项现象,且该项目财政经费预算指标已下达,乙方已开具并提供足额合法的发票。

11.2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1.3安全责任:乙方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11.*乙方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乙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和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11.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按照国家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要求,详细考虑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费用,确保项目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1.6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实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最终服务费支付的依据。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服务、进度计划、成果质量、管理要求方面,见《费用支付方式和考核要求》。

11.7不可抗力因素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1.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9 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范围、内容及标准作为本协议附件。

11.10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亦不得对本合同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桐梓坡路399号枫桦大厦(时代帝景)一单元1502号
法定代理人:张武法定代理人:卞红春
委托代理人:李国雄 委托代理人:卞红春
电话:0731-88665518电话:1877*977888
传真:0731-88665252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投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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