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黑臭水体排查检测结果的公示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黑臭水体排查检测结果的公示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2〕7号)精神,我市对建成区内水体进行了详细排查,排查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水体只有锦湖公园人工湖一处。为了科学有效检测该水体水质状况,我市责成相关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吉林省港湾检测有限公司),对水体进行了全面的采样和检测,检测结果确定,该水域各项指标值不超标,不属于黑臭水体。
特此公示。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标签: 黑臭水体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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