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振动噪声信号采集系统开发与加工项目-中标公告

移动端振动噪声信号采集系统开发与加工项目-中标公告

移动端振动噪声信号采集系统开发与加工项目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2-06-19 17:54:35

我公司受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对移动端振动噪声信号采集系统开发与加工项目项目(标段编号:0736-ZB********/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因故流标。


一.流标原因:


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天津布尔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不合格原因:
1业绩要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为国内至少10家以上用户开发相关产品的经验案例,并提供主要5家供货案例合同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详细供货清单、用户清单及联系方式。不合格提供的相关产品的经验案例不足10家用户。

被否决投标人:浙江大学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不合格原因:
1业绩要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为国内至少10家以上用户开发相关产品的经验案例,并提供主要5家供货案例合同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详细供货清单、用户清单及联系方式。不合格提供的相关产品的经验案例不足10家用户。
被否决投标人:重庆大学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不合格原因:
1业绩要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为国内至少10家以上用户开发相关产品的经验案例,并提供主要5家供货案例合同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详细供货清单、用户清单及联系方式。不合格提供的相关产品的经验案例不足10家用户。合同复印件不足5个。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朱雪林

电话:186*****191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6日

,长春市,浙江,重庆,长春,天津,重庆,0736-

标签: 振动噪声 系统开发 信号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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