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租赁及临时办公车辆租赁-中标公告
公务车租赁及临时办公车辆租赁-中标公告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2-06-18 10:27:53
包件名称:公务车租赁及临时办公车辆租赁
包件编号:0736-XB********/01
一、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名称、响应报价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 | 名称 | 响应报价(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大连鑫达汽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 ******.26 |
二、供应商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大连益诚汽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不合格原因: |
1 |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相关公务车服务业绩且合同金额45万元及以上(含税),响应文件中应附有供货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或合同金额,则需附技术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发票的复印件)。 | 不合格 | 提供的合同未显示业绩金额,不满足45万及以上要求。 |
被否决投标人:大连国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不合格原因: |
1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不得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 (3)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供应商自身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2020年税务评级为B级及以上; (6)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或官网截图。 | 不合格 | 未提供2020年税务评级证明。其提供的2021年税务评级报告不满足年份要求。 |
2 | 财务要求 | 1)供应商2020年和2019年利润总额均不得亏损(以审计报告为准); 2)供应商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0万元,以当年审计报告为准; 3)供应商提供2020年和2019年有效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部分:①审计报告、②资产负债表、③现金流量表、④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不合格 | 未提供2020年和2019年有效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仅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相关公务车服务业绩且合同金额45万元及以上(含税),响应文件中应附有供货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或合同金额,则需附技术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发票的复印件)。 | 不合格 | 提供的业绩合同不满足45万及以上的要求。 |
4 | 其他要求 | 1)供应商拟派的驾驶员需具备A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10年以上,且从事公司、厂矿等公务车驾驶进行公务接待工作满5年,并合法缴纳社保。响应文件内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自身具有车辆20辆及以上,提供行车证复印件,显示的车辆所有人为供应商自身; | 不合格 | 自有车辆不满足20量及以上。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询比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采购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刘庆野
电话:0431-********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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