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群众接待中心信息化系统设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群众接待中心信息化系统设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群众接待中心信息化系统设备
品目
采购单位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
行政区域彭山区公告时间2022年06月17日11:37
评审专家名单马红,何岐峰,金老师
总中标金额¥19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58*****042
采购单位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西街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3*****057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4号60幢2层1号、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042
附件:
附件1评标报告+成交确认函

一、项目编号:N511*****220*****

二、项目名称:群众接待中心信息化系统设备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眉山市联创电脑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68号沃尔玛写字楼A栋13F 1,98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眉山市联创电脑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信息系统集成(货物类) 信息系统集成(货物类) 因字数限制 符合或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1(项) 1,989,800.00 1,989,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红、何岐峰、金老师(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的规定收取并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西街98号

联系方式:183*****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4号60幢2层1号、2号

联系方式:158*****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58*****042

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7日


,眉山市,彭山区,眉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系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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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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