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服务
马鞍山市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服务
一、项目编号:MASCG-0-F-F-2022-0558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云新技术开发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120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马鞍山市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服务 服务范围:当马鞍山AQI指数过高时,市生态环境部门提出作业需求,市气象部门发布作业指令,当有适合飞机作业的天气条件且满足机场和空域等相关保障条件时,在马鞍山市域内及周边地区,开展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当有适合开展地面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作业条件时,在马鞍山市域内开展火箭或地面撒播系统作业,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服务要求:具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人工增雨飞机作业和地面作业服务的必备条件,具有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内容等 服务时间: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汤培闽、张晓燕、张吉云、龚宏、汪晓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督查室
联系电话:05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财政局(受托单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气象局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永丰河路366号
联系方式:万江锋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玉玲、陈倩倩
十、附件
1、0558招标文件.pdf
2、0558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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