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图出版社网络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西安地图出版社网络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 西安环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4-11-15 10:26:57 | ||||
项目名称: | 西安地图出版社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7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西安地图出版社 | 成交供应商: | 西安环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狄亚玲 | 联系人: | 何航伟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04@qq.com | 电子邮件: | hehw@huan-tai.com | ||
开始日期: | 2014-11-02 11:16:25 | 送货地点: | 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334号 | ||
截止日期: | 2014-11-13 11:16:25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 | ||||
资质要求: | 1、为保证投标商能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本次竞价限西安本地供应商或在西安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外地供应商需上传该公司在西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有效证明材料),供货商需为中央政府采购产品协议供货商。 2、投标商在竞价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生产厂家针对此次竞价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含(项目编号)。中标后提供原件。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1:5年原厂质保服务2:1小时响应,2小时上门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西安环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环太企业集团下属的一家股份制企业,公司是以信息化系统集成为主的高科技信息企业。公司创立于1996年,业务的迅猛发展,从当初的小规模经营已发展成为业务面覆盖西北五省的中等规模信息化集成公司。公司在编员工240多人,其中本科占31%,大专占48%。在信息化产品领域、市场运作及企业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拥有一支技术过硬、业务精湛的员工队伍。公司在成都、新疆、兰州、北京、郑州等地都设有分支机构。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面向行业的网络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工程、多媒体集成项目、软件开发及IT技术服务。经过近16年的历练,已经发展成为西北地区集成行业的领头军,成功承担西北地区企事业、科研院所、政府、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多项信息化建设工程,在西北五省市场占有率居行业前列。公司拥有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软件企业认定资质、建筑智能化三级资质、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等。是陕西省信用企业,陕西省重点软件企业,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已全面通过ISO9001:2008认证。西安环太公司为联想集团陕西地区分销商和行业客户服务商,美国IBM公司服务器和存储设备陕西分销商,华为、中兴、深信服网络产品在西北地区的认证代理商。公司的目标是以信息化系统集成,产品的市场运作为核心竞争力,积极发展软件开发, Internet 信息服务,并努力向其他产业投资发展。大力增强产品运作能力,扩大产品规模,加快产品渠道的建设,确保销售渠道畅通,以加速产品资本转换的速度,提高产品价值,力争年销售收入突破8亿元人民币。西安环太公司以“永恒的真诚”为信念,秉承“汇聚精英人才,提供优质产品,创建精品服务,发展精英企业”的宗旨,在信息化系统集成,软件增值开发,产品市场运作三大基础业务的层面上实现各项业务的条块分割,长短结合,组成层次清晰,分工有序的业务关联,努力向通讯、电子商务、综合传媒等方面推进。 | ||||
报价总金额: | 68,64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西安环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68,64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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