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数据湖C04#、C05#楼一层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数据湖C04#、C05#楼一层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WF-2022-06-10
二、项目名称:宿州数据湖C04#、C05#楼一层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欧雅经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华洋新世界国购广场6幢1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9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宿州数据湖C04#、C05#楼一层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施工范围:宿州数据湖C04#、C05#楼一层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无地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宏光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9625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高新电商产业园2#楼8楼,联系方式:182*****78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项王路绿地科技产业园展示中心3号楼
联系方式:188*****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高新电商产业园2#楼8楼
联系方式:182*****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竟成
电 话:18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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