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警用车辆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警用车辆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警用车辆 有效期: 2022-06-23 至 2022-06-25
撰写单位: 刘洋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警用车辆结果公告

  1. 项目编号:*******

  2. 二、项目名称:公安局警用车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一标段供应商名称:抚顺和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一标段供应商地址:抚顺经济开发区李石经济区北厚村(沈抚南线29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壹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元)

    二标段供应商名称:沈阳兴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标段供应商地址:沈阳沈河区东陵路14号

    中标金额:贰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公安局警用车辆

品牌型号:一汽大众、广汽传祺

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谷凤娇、王洪刚、王楠、张涵、张明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158*****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原镇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话:024-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 结果公告公安局警用车.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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