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流通领域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流通领域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有关工作部署,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共对28家销售者销售的28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尿素水溶液(AUS32)》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7家销售者销售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二是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三是对只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产品标准的产品,更换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后,方可重新上市销售。四是督促指导生产者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五是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附件: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流通领域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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