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医养中心一期(宿松县中医院经开区院区)建设项目净化气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宿松县医养中心一期(宿松县中医院经开区院区)建设项目净化气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宿松县中医院 宿松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工程名称

宿松县医养中心一期(宿松县中医院经开区院区)建设项目净化气体工程

项目编号

GC-SS-2022-02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

控制价

********.00元

工期

220日历天

质量

标准

合格

开标时间

2022年06月21日?

开标地点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上海东健净化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压力管道GC2 ) ;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报价

大写:伍仟壹佰壹拾捌万柒仟贰佰捌拾贰元贰角肆分,小写:********.24 元

项目经理

龙真锋

资格

等级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资格证

书编号

131*****017*****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甘肃省妇女儿童医疗综合体项目室内净化工程;项目金额:5558.6859万元。

企业业绩

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净化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金额:3499.6672万元。

项目名称:东方医院改扩建项目洁净手术部净化工程;项目金额:4006.3660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苏苏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压力管道GC2 ) ;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报价

大写:伍仟壹佰伍拾陆万伍仟伍佰玖拾元玖角肆分,小写:********.94 元

项目经理

王晓骏

资格

等级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资格证

书编号

132*****010*****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义乌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净化工程;项目金额:2780.1305万元。

企业业绩

项目名称:余杭区妇幼保健院病房大楼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金额:3289.******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苏环亚医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压力管道GC2 ) ;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报价

大写:伍仟壹佰伍拾柒万肆仟玖佰肆拾陆元肆角整,小写:********.40 元

项目经理

黄丽英

资格

等级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资格证

书编号

132*****016*****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瓯江口新医院(三甲综合医院)建设一期净化工程门诊医技楼三楼手术部及ICU病房静脉配置中心(静脉配置中心工程);项目金额:2923.2029万元。

企业业绩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江南医院净化工程;项目金额:4527.******万元。

公示时间

2022年06月22日至2022年06月27日17:00时

异议、投诉受理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石先生、黄先生、梁工、张工,联系电话:0556-*******188*****666、0551-********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气体工程 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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