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安阳镇冷水庙村建造农产品初加工包装贮藏用房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郧阳区安阳镇冷水庙村建造农产品初加工包装贮藏用房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YHZC-2022-0527-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郧采计备[2022]XM0440号
三、项目名称
郧阳区安阳镇冷水庙村建造农产品初加工包装贮藏用房工程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中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北京北路23号2幢1单元1-11-4号
中标(成交)金额:99.95(万元)
工程类 |
名称:郧阳区安阳镇冷水庙村建造农产品初加工包装贮藏用房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颜家民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385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韩强(组长),陈刘,余超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6-23
2、评审地点:十堰市郧阳区解放路99号1栋1单元302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0.9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郧阳区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并依法举证),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颐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和昌安置小区28栋202室
联系方式:139*****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139*****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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